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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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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县消防救援局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主要有两个部分:

一、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一)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承担本级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承担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依法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灭火及抢险救援职责

(一)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

(二)负责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

(三)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

县消防救援局设下列2个内设机构:

一、大队办公室

负责消防监督执法、消防行政许可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宣传、日常的文秘管理等消防工作。

二、消防救援站

负责全县辖区范围内的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办公地址:安远县欣山镇火焰山路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30分到12点,下午2点30分到6点,法定节假日除外;负责人:左君;联系方式:0797-717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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