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是依法设立的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要职能分为就业服务、失业保险、创业贷款信用担保、档案管理四大块,四块工作涉及的政策各不相同,因此就业局的工作特点是涉及的事情多、政策多、面广。现有办公室、失业保险股、创贷中心、基金财务股、就业股(人力资源市场)、培训股、创业指导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职能股室8个。
(一)就业服务工作。1、执行符合中央和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项目的资金补贴工作,如“4050”人员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大学毕业生见习补贴等;2、负责全县的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3、负责就业援助、人力资源市场、就业监测、就业宣传等工作。
(二)失业保险工作。国务院1999年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全部事业单位、企业及机关工勤人员必须参保,个人缴1%,单位缴2%,失业后可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无个人帐户,退休后所缴费用不退个人。
(三)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按中央的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从事个体微利项目给予担保和贴息。
(四)档案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设立高校毕业和流动人员生报到服务窗口,方便毕业生办理档案托管、人事代理、党员档案管理等业务。
办公地址:安远县欣山镇九龙路13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97-3732669
联系人:欧阳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