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全体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中秋、国庆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中秋节放假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9月24日,共3天。
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10月7日,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上班。
二、严守廉洁自律规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在会所、不向公众开放的餐饮场所或单位食堂安排吃请和请吃;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违规收受红包、礼品、礼金、购物卡和有价证券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中秋、国庆节期间,各科室、各办事处要安排人员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要坚守工作岗位,及时接听值班电话,严禁空岗、脱岗,值班期间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不得置之不理或随意处置。对因值班人员不履行值班职责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四、有关要求
1.各办事处要安排好值班工作,并在9月20日下午18:00前将值班表报市中心秘书科,放假期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履行岗位职责。
2.中秋、国庆将至,各科室、各办事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纠治管辖范围内的“四风”问题。要结合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党员干部明底线、守纪律、知敬畏,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入脑入心、化风成俗。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