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安远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挂靠县房改办,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中心主任由房改办主任兼任。2005年,根据国务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的要求,上划到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垂直管理,更名为“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远县办事处”,2021年6月1日更名为“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远分中心”。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受到了广大职工的好评,有效地解决了职工购(建)自住住房资金困难,为我县经济发展和住房保障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安远分中心负责做好全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信贷等工作,每年的住房公积金各项工作都进展顺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