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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远分中心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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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执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的缴交、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2)负责本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业务工作。

3)负责本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业务。

4)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5)积极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分中心内设机构:办公室和业务办理窗口

1.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分中心日常运转,牵头协调日常业务办理、宣传、党建、综治、乡村振兴、作风建设、政策公开、安全等各项工作。

2.窗口  各窗口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做好各项业务工作:贷款、提取、归集等各项工作。

3.办公室负责人:欧阳钦,电话:0797-3730559   

 贷款:胡细连,电话:0797-3728055  

 归集:王红珍,电话:0797-3726881

 提取:古倬华,0797-3726881

4.办公地址和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和贷款办公地址: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百安华庭1号楼

 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提取和归集办公地址:赣州市安远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住房公积金窗口

 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5.单位负责人:陈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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