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版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安远县版石镇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安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信息公开里的“版石镇”栏目中(http://www.ay.gov.cn/ayxxxgk/ay222/xxgk_pmtt.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安远县版石镇人民政府,电话:0797-3780268,邮编:3421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版石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推进决策公开,加强政策出台前沟通,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管理公开。为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加强公共服务,版石镇推出错时延时和错时延时预约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办事。
3.服务公开。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2023年,版石镇从改善服务环境入手,对镇便民服务大厅进行改造升级,优化政务服务“硬环境”。大厅设立信息查阅区、窗口服务区、信息公开申请区、休息等候区等多个功能性区域,群众可以在信息查阅区查阅相关信息。为方便群众,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便民服务大厅内LED屏公示了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还设置了政务服务咨询、监督热线,办事群众还可以通过热线电话咨询。
4.结果公开。根据省市县要求,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及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及时在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更新。
5.执行公开。积极围绕2023年安远县《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加大乡村振兴、经济发展等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效率,全面阐释经济发展等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积极抓实民生工作。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让人民群众及时知晓相关举措、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版石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本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并根据机构、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我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细化分解工作职能,落实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相关负责人全力抓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有序推进政务公开。
2、数字化管理。版石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持续拓展公开渠道,围绕党政重大活动、政务动态、服务信息、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政策法规等内容,稳步有序推进主动公开。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4、规范性文件清理。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部署要求进行全面清理核对。
(四)平台建设
1、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群众通过县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版石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发挥政务新媒体公开多样化作用。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管理,对开设微信公众号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了内容有保障、安全有防护。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每月定期排查,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并完成整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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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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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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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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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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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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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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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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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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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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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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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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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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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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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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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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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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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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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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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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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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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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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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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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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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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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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其它优秀单位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涉及部门多、数量大,整合力度不够,规范化和制度化还不高。二是专职队伍数量有限,信息采编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与群众的期望和上级政府的要求有差距。今后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
1.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质效。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功能、服务人民群众的需要,通过压实责任,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迈向新高度。综合便民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负责人要充分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
2.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根据《条例》的基本内容以及相关工作规范制订培训计划,对我镇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人员进行常态化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我镇政务信息公开的成效。
3.压实部门责任,提升信息时效。侧重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工作,立足群众需求、服务民生实事,切实提高当地群众对政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镇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我镇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