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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石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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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决算

单位公章:版石镇人民政府

报送日期:20201014

单位负责人(签章): 陈永山   

财务负责人(签章):陈文明         经办人(签章):赖德人

第一部分版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版石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党委、人大、政府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和《地方各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2.执行全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积极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发展科教文卫等公益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让群众共享社会进步成果。

5.大力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制定和完善社会应急机制,提高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畅通民主渠道,保证司法公正、社会廉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6.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版石镇人民政府。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 30人,事业编制21人;年末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人员5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64.3597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3583万元,较2018年增加556.587667万元,增加78.64%;本年收入合计1261.001467万元,较2018年增加556.001467万元,增加78.8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61.00146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264.3597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51.719451万元,较2018年增加447.305651万元,增加6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等;年末结转和结余112.640316万元,较2018年增加109.282016万元,增长3254.09%。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55.723942万元,占65.62%;项目支出395.995509万元,占34.3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51.719451万元,决算数为1151.719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4.9531万元,决算数为424.9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096846万元,决算数为53.096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5.72394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74.968542万元,较2018年增加74.290742万元,增长14.8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8.1554万元,较2018年减少50.384万元,减少25.37%,主要原因是:坚持了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了非必需的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6万元,较2018年增加5.1966万元,增长100%。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4万元,决算数为38.4078万元,完成预算的97.48%,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4.6322万元,下降10.7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45万元,决算数为29.29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46%,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6188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11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5万元,决算数为9.1166万元,完成预算的91.62%,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0134万元,下降10%。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155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8年减少50.384万元,减少25.37%,主要原因是:坚持了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了非必需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508.6358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地质灾害(险)严重点实施应急治理工程”、“版石小学二部运动场及大门工程”等6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8.6358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优秀4个,占66.67%,良好1个,占16.7%,一般1个,占16.67%,总体情况良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地质灾害(险)严重点实施应急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地质灾害(险)严重点实施应急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地质灾害(险)严重点实施应急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2万元,执行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可以确保项目地地质灾害不再发生;二是保障了项目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存在重建轻管的思想,项目管理维护工作需要加强;二是由于没有及时做好项目资料,报账请款速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项目管护意识,加强项目管护工作;二是加强完善项目资料,及时报账请款。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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