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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石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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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部门决算

单位公章:版石镇人民政府

报送日期:2019821

单位负责人(签章): 陈永山   

财务负责人(签章):陈文明         经办人(签章):赖德人

版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版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版石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党委、人大、政府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宪法》和《地方各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积极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保障。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发展科教文卫等公益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让群众共享社会进步成果。

5.大力加强综合治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制定和完善社会应急机制,提高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畅通民主渠道,保证司法公正、社会廉明,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6.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版石镇人民政府。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 30人,事业编制21人;年末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人员51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07.772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7721万元,较2017增加73.3894万元,增加11.57%;本年收入合计705万元,较2017增加73万元,增加11.5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0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707.77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04.4138万元,较2017增加72.8032万元,增加11.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加大了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增加精准扶贫工作经费等;年末结转和结余3.3583-2.7721万元,较2017年增加0.5862万元,增长21.15%。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04.413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5万元,决算数为704.4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0万元,决算数为618.4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4%,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万元,决算数为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8%,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提高了住房公积缴费比例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4.413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00.6778万元,较2017年增加53.1778万元,增长11.88%,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进行了工资普调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98.5394万元,较2017年增加16.7288万元,增长9.20%,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加大,办公费等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966万元,较2017年增加5.1966万元,增长100%。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05万元,决算数为43.04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11万元,下降0.2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915万元,决算数为32.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8%,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0.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35万元,决算数为10.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95%,决算数较2017减少0.01万元,下降0.1%。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539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7年增加16.7288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加大,办公费用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对各预算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对预算编制的执行情况,对照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的差异率,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使用资金,注重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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