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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推行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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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推行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518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推行政务服务便民利企

“微改革”若干措施

为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对标湾区,从企业群众需求端出发,下足绣花功夫,创新推出一批贴近群众、贴心服务的便民利企“微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鼓励银行金融机构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办完营业执照后直接申请开通企业银行账户,实现企业开办和银行开户“一站式”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0月底前〕

二、推行工程项目“合并审批”。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关联事项,将水利工程初步设计与水土保持方案合并审批;权限内输变电项目一般环评与辐射类环评合并审批;投资规模500万元及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水利项目,直接审批初步设计;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只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0月底前〕

三、推行“远程视频踏勘”。制定“远程视频踏勘”事项清单,建设“远程视频踏勘”平台,组织企业、中介机构、评审专家通过“远程视频踏勘”平台完成项目现场踏勘工作,缩短审批时间,节约审批制度性成本。〔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四、探索“综合受理+全科审批”模式。整合审批流程相对简单的相近业务和关联事项,形成“综合受理+全科审批”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按照工作人员“一专多能”目标,强化业务培训,实现市县两级审批科室清单事项“全员受理、全科审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等市直(驻市)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五、推行“多税合一”申报。进一步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做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宣传推广,逐步提高全市“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占比,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六、推行“水电气”联办服务。加快政企协同共享平台建设,打通水电气部门自建系统,开发水电气联合报装功能模块,推动用水、用气、用电事项数据信息共享,实现水电气报装线上申报、并联办理。设立“水电气”联办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窗申请、同步报装”服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市政公用集团、国网赣州供电公司、赣州深燃公司、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七、探索“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流程,拓展适用区域,实现一次申请、一本执照、多个地址,便利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促进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积极推动数字证书、电子证照、部分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在省内跨区域互通、互认、互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八、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制定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加大不动产登记系统、住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金融机构系统信息共享,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降低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赣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7月底前〕

九、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利用政务大数据交换平台及电子证照库获取共享数据,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十、深化惠企政策集中兑现改革。完善企业用户画像功能新增审批预警、企业信用查询、政策智能推送、兑付结果公示等模块,加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兑付比例,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惠企政策兑现服务。2023年底前,市、县级符合要求的惠企政策全部上线亲清赣商平台通过平台兑现惠企政策的企业覆盖率80%以上〔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十一、推行简单事项“免申办”“即申即办”。制定“免申办”“即申即办”事项清单,依托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精准抓取证照信息数据,定期向企业群众推送办事提醒,根据当事人意愿,为企业群众提供“免申办”服务。“即申即办”事项委托窗口直接办理,并纳入市数字政务云服务大厅自助办理。2023年底前,分别推出不少于20项“免申办”事项和“即申即办”事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市直(驻市)进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十二、推行高频事项智能“视频帮代办”。参照医院智能导诊模式,在“赣服通”赣州分厅、“赣州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开发智能导办、视频帮代办功能,通过视频通话、文件传递、文字通信等方式,向办事人全方位演示线上办事流程,实现办事远程精准辅导。〔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建局等市直(驻市)进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0月底前〕

十三、试行行政审批与中介服务“一体化”计时。将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提交的方案、报告、设计等评估检测时间,纳入审批服务时限一体化计时,力争效率提升30%以上。探索中介服务成果网上提交,实现全程追溯、进度提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十四、打造“政银通—便利店”。依托银行营业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开启“政银”合作,在全市具备条件的银行网点设立“政银通”服务专区,将政务服务一体机入驻银行,打造企业群众身边的“政务服务便利店”,实现营业执照、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公积金贷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15分钟内“就近可办、零跑快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金融办、赣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市直(驻市)进驻单位,驻市各国有商业银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十五、开通政务公开“云直播”。将各部门单位的政务信息集中整合,按计划组织政务部门开展专场直播,将各类最新政策、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搬至政务公开云直播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线上宣讲、直播答疑。〔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融媒体推进中心;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市直(驻市)进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12月底前〕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15条“微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各地各部门要在每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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