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相关部门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乡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提高保费征缴效率,提升全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经乡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集中征缴时间
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为集中征缴期。
三、参保缴费对象
具有安远县蔡坊乡户籍的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四、征缴标准及资助参保对象
(一)征缴标准
1. 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2. 中断参保缴费人员(含新参保人员)续保时应一次性补缴2017年-2021年中未缴年度以及2022年应缴费用;其中:2017年度个人缴费180元,2018年度个人缴费220元,2019年度个人缴费250元,2020年度个人缴费280元,2021年度个人缴费280元,2022年度个人缴费320元。
3.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居民医保,需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6个月之内(含6个月)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在出生后6个月之后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资助参保对象
1. 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行)。
2. 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320元。
3. 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320元。
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参照定额资助参保对象执行。
高校大学生个人不缴费,随学校属地参保。
五、待遇享受
(一)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属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属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在集中征缴期外缴费:设置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即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90日以后至2022年12月31日。但新生儿、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流动人口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员等特殊情形(以下简称“特殊情形人员”)不受征缴期限制,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
六、缴费方式
(一)税务微信缴费: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进入“税费服务”缴费。
(二)微信生活缴费:使用微信“生活缴费”,进入“社保医保”缴费。
(三)银行电子缴费:通过农商银行、农业银行、赣州银行等合作银行的微信公众号、微信二维码、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四)通过“赣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缴费。
(五)到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窗口、各合作银行柜面缴费。
(六)通过“支付宝-赣服通”缴费。
中断参保缴费人员、新参保人员(含特殊情形人员),须先在“赣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到原参保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登记成功后才能按上述缴费方式缴费。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书记是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参保任务全面落实。
(二)密切部门配合,广泛宣传动员。医保部门和各村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通过短信、微信、短视频、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好参(停)保、缴费、变更、转移、待遇享受等各项政策和办理流程,确保征缴政策、征缴流程等事项家喻户晓。要为缴费人算好利弊账,讲清楚不缴纳或逾期缴纳保费的不良后果。要重点抓好一般脱贫户、新生儿、学生儿童、低收入人口、残疾人、近几年未缴费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动员工作,全面提高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率。
(三)畅通缴费机制,持续优化服务。要推动智能化服务创新和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并行,畅通线下缴费服务场所人工现金收付通道,为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缴费提供便利,着力为其解决缴费过程中面临的断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参保登记信息等基础数据治理,积极开展部门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防止“漏保”和“断保”,有序做好重复参保信息清理及相关工作,提高基础数据采集和缴费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完善部门联合运维机制,提高运维效率,及时解决征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考核。乡政府将2022年度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列入年度发展考核内容,对未完成征缴任务的村考核医保项为0分。各村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在集中征缴期,乡医保所要及时通报征缴工作进度情况,对工作措施推进不力、责任不明、进度缓慢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对此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乡政府决定,对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乡完成征缴任务70%以上,每完成1人次缴费由乡财务给予2元的征缴经费奖励;对在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征缴任务98%的,每完成1人次缴费由乡财务给予1.5元的征缴经费奖励,同一缴费人次不重复计算,望各村把握时间节点、紧密配合、共同进步,把此次任务完成好。
附件:蔡坊乡2022年蔡坊乡医保缴费任务数
安远县蔡坊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2022年蔡坊乡医保缴费任务数
2022年 |
户籍人口 |
低保人员 |
三类人员 |
十四类参战人员 |
一级残疾人员 |
各村任务人数 |
蔡坊村 |
1379 |
49 |
8 |
2 |
8 |
1252 |
渡江村 |
2280 |
63 |
12 |
1 |
4 |
2143 |
碛脑村 |
1234 |
34 |
7 |
0 |
2 |
1131 |
仕湖村 |
2015 |
66 |
23 |
3 |
3 |
1864 |
合计 |
6908 |
212 |
50 |
6 |
17 |
63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