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字〔2022〕54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赣州革命老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赣州革命老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革命老区交通运输
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交通强国建设和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十四五”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改委关于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交通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赣州革命老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提升赣州在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中的战略地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要求,坚决落实国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加快推动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和交通强国、交通强省建设以及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适度超前原则,推动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全省前列的赣州交通,实现与全国相通、与湾区相融、与群众相连,使人享其行、物畅其流,为赣州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当好开路先锋。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全面完成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打造交通运输引领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赣州样板”。基本形成赣州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新格局,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智慧交通融合高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到2025年,初步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可持续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综合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位居全国革命老区前列。基本构建“赣州123出行交通圈”(1小时通达各县市区;基本实现2小时通达周边省会、设区市;基本实现3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和“赣州123快货物流圈”(1天到达市域内所有建制村;2天到达国内其它物流枢纽城市;3天基本到达“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
到2035年,建成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高质量完成交通强省建设目标任务,交通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基本实现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的赣州交通,交通基础设施规模质量、运输服务品质、开放合作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全国领先,科技创新、治理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形成功能完备的城市交通系统
1.打造便捷顺畅的城市交通网。建成“四横六纵”快速路网、“八纵十一横”城市主干道路网,构建都市区“1小时”交通圈。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打造布局合理、衔接顺畅、功能完备、服务优质的综合客运枢纽节点,发展高铁枢纽经济。完善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和停车设施,完善城市步行和非机动车交通系统,打造慢行绿色廊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赣州交控集团、赣州城投集团、赣州发投集团、赣州市政公用集团(责任单位中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完善立体互联的交通基础设施布局
2.构建内畅外联的综合交通网络。打造南向与粤港澳大湾区通道、东向与海西经济区通道、北向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及中原城市群通道、西向与成渝城市群及经广西入东盟通道,强化赣州市与国内主要城市的内部交通循环和对接“一带一路”大通道的外循环。建设市中心城区交通大枢纽,支持瑞金建设赣州东部、龙南建设赣州南部综合交通枢纽,持续提升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赣州交控集团、赣州机场分公司、瑞金市政府、龙南市政府〕
3.加密高效通达的铁路交通网络。坚持主攻高铁、完善路网、打造枢纽,打通赣州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对接海西经济区、华中、西南地区的快速铁路通道,规划研究长三角—粤港澳主轴上海经赣州至广州高铁通道,建成瑞梅铁路、长赣高铁,推动赣郴永兴、赣韶扩能开工建设。加快构建圈层式、一体化轨道交通网络,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形成“两纵三横一放射”铁路网布局。实现主要县(市、区)1小时内到达,赣州对外与南昌、深圳、广州、厦门、长沙等城市2小时内到达,建成全国区域性铁路枢纽。到2025年,全市铁路运营里程达1000公里左右,铁路覆盖全市75%的县(市、区),推进市域及旅游交通、高铁物流基地规划研究。到2035年,全市铁路运营里程争取达到1500公里左右,力争实现县县通铁路。〔责任单位: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
4.完善全域畅达的高速公路网络。完成大广高速公路南康至龙南段扩容工程、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等交通繁忙的国家高速公路路段扩容改造,加速推进寻乌至龙川、信丰至南雄、遂川至大余等项目建设,争取开工建设寻全西延、赣州至安远至寻乌、兴国至桂东、兴国至樟树、龙河联络线扩容、会昌联络线等项目。规划研究信丰至龙岩、宁都至南丰、赣州绕城高速外移等项目,打通寻龙、信雄、寻全西延等高速公路对接大湾区出省通道,优化加密市域内高速公路网络,强化城际高速公路直连直通。到2025年,全市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里程达到1877公里,密度达到4.77公里/百平方公里。到2035年,全市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里程达到2200公里以上,密度达到5.59公里/百平方公里,“四纵四横九联”高速公路网全面形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赣州交控集团,相关县(市、区)政府〕
5.推进普通国省道提质升级。建设市中心城区“一环八射”过境路网,实现城区过境公路与城市道路顺畅衔接、协同发展。建成国道为主、省道支撑的“五纵五横”干线公路网,强化赣州市域交通连通性。加快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G238、G357、G105赣州中心城区改线工程实施,推动大上崇区域性通道建设。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推行机械化养护,探索市场化养护,科学实施养护工程,推进普通国省道“畅安舒美”示范路建设。支持宁都县开展普通国省道与城市道路衔接协调发展试点。到2025年,全市普通国道二级及以上比例达95%,普通省道基本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稳中有升,省域间公路技术标准衔接一致。到2035年,全市普通国省道等级基本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标准,主要国道达到一级公路标准。〔责任单位: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6.建成覆盖广泛、深度通达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农村公路提质增效,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美丽生态示范路建设,重点推进县道升三级及以上、乡镇通三级路、建制村通双车道,有序实施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加快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发挥交通运输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产业发展中基础性作用。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规范化可持续管护机制。积极推行“路长制”,全面建立县道、乡道、村道三级“路长制”管理模式。到2025年,县道三级及以上比例达到70%以上,乡镇通三级路比例达到100%,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达到60%,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到2035年,县道三级及以上比例达到100%,乡道双车道四级及以上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
7.打造科学合理的航空运输体系。完成瑞金机场、黄金机场正式口岸,黄金机场三期改扩建、通用机坪、远程国际货站等项目建设,启动赣州航空物流产业园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定南、石城、大余、宁都、安远、龙南、全南等通用机场建设,着力构建我市“一干一支七通用”区域性航空机场群,形成“干支结合、客货并举、集疏高效”机场布局网络。完善赣州市航空服务网络,加密至国内主要城市航线,开拓至港澳台、东南亚和东盟地区的航空客运航线航班,提高航空服务能力和品质,推动赣州黄金机场列为粤港澳备降和航空物流中转基地,加速推动黄金机场跻身全国干线机场行列。到2025年,赣州黄金机场实现民用运输、航空口岸、通用航空功能齐备、融合发展的良好运营态势,黄金机场三期改扩建项目前期完成,瑞金机场投入运行并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到2035年,赣州黄金机场T3航站楼、赣州航空物流产业园、七大通用机场陆续投入运营,国际国内客货集疏能力提档升级,我市“一干一支七通用”的区域性航空机场群布局完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赣州交控集团、赣州机场分公司、相关县(市、区)政府〕
8.形成通江达海的水路运输体系。规划建设世纪水运工程赣粤运河,完善高等级智能航道网布局,推进便民码头建设,形成内河水运新格局,高效连通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区域,重新奠定赣州在国家南北水运大通道优势地位,提高赣州在国家的区位优势。打造以赣县港区为重点,章贡、南康、于都、信丰等港区为支撑的智慧港口群,实现赣州至南昌三级通航,把赣州港建设成省内第三大港口枢纽、全国内河主要港口。〔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赣南航道事务中心、相关县(市、区)政府〕
9.建设保障有力的油气管网体系。完善油气调峰储运能力,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提升综合供应保障能力。推进国家级、省级天然气管网与城镇管网互联互通,实现县县通管道天然气和多气源供气,提升保供和调峰能力。优化加油站和油库规划布局,建设大型成品油储备基地。到2025年,全市油气资源进口通道初步形成,管道运送规模不断提高,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构建便捷高效的运输服务网络
10.提供快速便捷出行服务。推进市外出行快速化,拓展国际航线网络覆盖面,加密国内干支航线网络和高铁开行频次。推进市内出行便捷化,推广定制客运班线、定制旅游包车、定制旅游专线等个性化服务。加快农村客运车辆更新步伐,巩固拓展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加强农村客运服务站点建设,推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力争实现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推进城市出行智能化,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推动城市公交向周边延伸,优化城市公交线路及站点布局,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高质量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落实普通国省道养护服务设施与公路改扩建同设计、同征地、同建设,全面提升交通出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公路发展中心、赣州交控集团、赣州市政公用集团、赣州机场分公司〕
11.发展绿色高效现代物流。加快现代化航道和港口码头建设,推进公铁、公水、铁水等多式联运,实现大宗货物及中长距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大力推进江海联运、江海直达。积极引进或组建货运航空公司,完善航空物流网络,大力发展航空货运。建设一批重点物流园区,扩大赣州国际陆港经营规模,到2035年货运量达到30万标箱以上。深化与盐田港、广州港等大湾区世界级港口开放合作,实现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建成以赣州市为中心辐射周边县、乡镇区域的无人机低空立体物流运输网络。优化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完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体系,支持定南建设定南港升级扩容工程,提升赣州南部物流运行效率。加快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大力推进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打通物流运输“最后一公里”。支持安远县建设城乡智慧物流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赣州交控集团、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机场分公司,相关县(市、区)政府〕
12.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推动“交通+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围绕“初心路”“阳明游”“客家情”三条精品旅游线路,布局建设旅游风景道,强化干线公路旅游服务功能。发展低空旅游、水上旅游、自驾车房车营地等新业态。完善客运枢纽、高速服务区、水上服务区等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在机场、火车站、高速服务区、二级以上客运站、码头等交通节点设置游客咨询中心或旅游驿站。推动实施长征步道建设工程,修复南康-上犹-崇义森林小铁路,开发森林小火车旅游观光带。鼓励运输企业发展至国家4A级以上景区的旅游直通车、旅游公交专线等“运游结合”模式。规划布局红色旅游自驾游线路。〔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赣州交控集团、赣州市政公用集团、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机场分公司,相关县(市、区)政府〕
13.壮大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本地整车企业做大做强,在出租车、网约车、公共交通、公务用车、社会销售等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布局智能网联汽车,提升创新发展水平,优化产业布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市、区)政府〕
(四)健全富有活力的科技创新体系
14.夯实智慧交通软硬件基础。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云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融合。实施基础设施数字化工程,建设赣州市综合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和大数据中心,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和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
15.打造智慧交通赣州样板。完善中心城区智慧交通指挥系统建设,实现中心城区智慧交通全覆盖。打造一批智慧客运、智慧物流、智慧公路、智慧项目、智慧安监平台,创建赣州智慧交通示范工程,打造全国、全省示范样板。建设智慧客运管理平台,高效推进公交、出租、班线、定制、旅游的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更好地满足旅客出行多样化需求;建设智慧物流管理平台,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实现物流业降本增效;建设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健康监测体系建设,优化升级项目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提升公路建设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交通安全监测平台,完善交通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实现交通基础设施运行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监测和检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路发展中心〕
(五)建立完善可靠的安全保障体系
16.提升交通行业治理能力。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投入,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构建现代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强化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养护,将快速路网交通设施(含智能监控)运维纳入统一管理,打造平安百年品质示范工程。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格落实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大力提升治超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积极探索科技治超、源头治超新模式,着力提升市级治超综合管理平台作用,健全完善治超监管网络,全面提升综合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完善交通安全生产体系。健全交通安全生产制度和完善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加强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完善预防控制体系,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建立交通装备、工程等第三方认证制度。加强自然灾害交通防治体系建设,完善灾害易发地区“生命线”交通网络。完善交通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增强科技兴安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路发展中心〕
18.强化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健全综合交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全市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平台,形成陆水空一体化应急救援体系。加大道路与航空灭火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交通应急救援专业装备、设施、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路发展中心、赣南航道事务中心、赣州机场分公司〕
(六)完善生态环保的交通运输体系
19.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统筹综合交通线网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岸线、空域资源。推进“四新”技术应用,推进交通资源循环利用,推广工程废旧材料再生利用,推进邮件快件包装绿色化、减量化。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赣州市政公用集团〕
20.强化交通生态环境保护修护。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严格实施生态恢复、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和交通沿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强化生态环保设计,避让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一级保护林、公益林和天保林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持续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加强柴油车、港口、船舶等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降低交通运输领域大气污染排放,同时做好交通沿线噪声、振动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
(七)健全规范高效的交通治理体系
21.完善制度机制。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健全公共决策和权力监督机制。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建立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出租车、超限超载等信用评价体系,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
22.深化行业改革。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健全物流管理体制,组建市公路养护公司,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项目实施“建养一体化”。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形成与现代财政制度相匹配的分级管理体制。深化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资金保障和运行管理体制。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和改进基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健全交通运输市场治理规则,构建现代交通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公路发展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赣州市革命老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编办、市公路发展中心、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赣南航道事务中心、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赣州交控集团、赣州城投集团、赣州发投集团、赣州市政公用集团、赣州机场分公司、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南铁赣州车务段、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加强市、县财政建设资金保障。创新交通投融资模式,鼓励通过发行权益类和基金类金融工具筹措项目资本金,支持引导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强国、强省建设。支持交通投资平台盘活存量资产投资交通强国、强省项目建设。研究交通沿线用地综合开发增值收益支持交通运输发展。设立推进赣州革命老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区建设补助,对示范区建设、交通强国、交通强省建设任务予以重点资金保障。
(三)保障用地需求。加大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的保障力度。落实永久性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支持将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项目附属设施用地、沿线闲散用地依法依规转为出让用地。将符合条件项目尽量纳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清单,争取国家配置用地计划。落实县(市、区)政府在征地拆迁、建材供应保障、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主体责任。
(四)鼓励先行先试。以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交通强国、强省建设贡献“赣州样版”。400万元以下的简易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由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审核后按照基本建设有关程序实施,引导、支持县(市、区)和企业开展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县(市、区)和企业在交通强国、强省建设中先行先试。
(五)严格督查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依据职能分工,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层层落实推进责任,明确各项工作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强对交通强国试点建设和交通强省建设任务实施的指挥调度,建立快捷高效的推进机制,按月编报项目进度表,统筹解决各种问题,确保各项计划顺利推进。市政府将结合“八大行动”每半年组织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考核情况将进行通报,并将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和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