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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车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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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车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

   

第一部分安远县车头镇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远县车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安远县车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车头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制定和组织实施本机行政区域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加强社会管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车头镇人民政府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部门本级和0个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小计58,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6,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2,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75,其中:在职人数小计75,行政在职人数26,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2,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22,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安远县车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车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车头镇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 5529.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5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29.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44.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4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车头镇人民政府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 5529.9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5.49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81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97.1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8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29万元, 资本性支出 6万元;。项目支出471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7.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1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对企业补助   0万元,其他支出3665.5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42.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26.58  万元;国防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8.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6  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9.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农林水支出 378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81.6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金融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9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597.1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6.0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9.42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52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资本性支出 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车头镇人民政府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029.9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5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42.8万元,国防支出 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8.16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9.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 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农林水支出 183.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3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81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97.1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89.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29万元, 资本性支出 6万元。项目支出 21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3.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3.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16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95.42 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2.4万元,增长1.24% ,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运行成本略微上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6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2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截至2023年(上年)7 月 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部门共有车辆 2,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2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居)公用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村居公用经费项目申报金额为40万元,主要用于村居正常工作的运转维护。

2)立项依据

村居工作的开展需要资金的支持

3)实施主体

车头镇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

将于本年根据车头镇六村一居的资金需求情况进行村居经费的合理安排,并对该经费的使用实施监督。

5)实施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安排40万元用于村居工作运转维护。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安远县车头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7.02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17.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024车头镇人民政府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1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工作计划

公务接待费 7万元,比上年减1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 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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