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是县委、县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制定并组织实行本级行政区域整体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4、加强社会管理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本级部门。
编制人数小计5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9人,行政在职人数2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9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1人,遗属人数7人。
第二部分 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363.83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3.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81万元;其他收入4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363.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5.1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27.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636.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0.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95万元,资本性支出10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0.6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72万元;农林水支出137.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64.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6.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55万元;资本性支出1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913.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8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9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68万元,农林水支出137.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5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27.17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6.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6万元,资本性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186.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9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62.5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维持机关运作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 31 日, 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新龙乡项目情况说明
1.新龙乡2024年村民小组长误工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新龙乡2024年村民小组长误工补助
2)立项依据:根据安组字(2018)105号关于提高我县村(社区)小组长补助及党小组,妇女小组长补助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根据经费拨付指标,分季度造册足额拨付。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219600元
2.新龙乡2024年妇女小组长误工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新龙乡2024年村民小组长误工补助
2)立项依据:根据安组字(2018)105号关于提高我县村(社区)小组长补助及党小组,妇女小组长补助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
4)实施周期:2024年1月-12月。
5)实施方案:根据经费拨付指标,分季度造册足额拨付。
6)年度预算安排:根据预算指标拨付情况,分季度按时拨付。
3.新龙乡人居环境长效管护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支付各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等工程及请工劳务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2)立项依据:根据上级部门定额标准。
3)实施主体: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
4)实施周期:2024年1月-12月。
5)实施方案:根据经费拨付指标,分季度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拨付人居环境整治经费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根据预算指标拨付情况,9个村,每个村2万元,按时拨付。
4.新龙乡村(居)公用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用于支付9村1居的公用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上级部门定额标准。
3)实施主体: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
4)实施周期:2024年1月-12月。
5)实施方案:根据经费拨付指标及班子会讨论通过后,根据拨付比例,按季度分批次拨付,足额拨付。
6)年度预算安排:根据预算指标拨付情况,分季度拨付。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安远县新龙乡人民政府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2.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人员安排,无该费用。
公务接待费11.64万元,比上年减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2万元,比上年减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减18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需购置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