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群众防灾避险自救能力
崩塌
滑坡
泥石流
地面塌陷
地面沉降
是在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影响下,由于地下松散地层固结压缩,导致地壳表面标高降低的一种局部的下降运动(或工程地质现象)。
地裂缝
是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产生开裂,并在地面形成一定长度和宽度的裂缝的一种地质现象,当这种现象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区时,便可成为一种地质灾害。
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临时避灾不是灾难临头才想起避灾,而是要从发现灾害前兆之时起,就要有所准备,因为“有备”,才能“无患”。躲避地质灾害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准备:
在危险区之外选择一处或几处安全场地,作为避灾的临时用地。要把地质安全放在第一位,避免从危险区又迁到另一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
通过实地踏勘选择好转移路线,转移路线要尽量少穿越危险区,沿山脊展布的道路比沿山谷展布的道路更安全。事先约定好撤离信号(如广播、敲锣、击鼓、吹号等),同时还要规定信号管制办法,以免误发信号造成混乱。
要事先落实并公布地质灾害防灾避灾总负责人,以及疏散撤离、救护抢险、生活保障等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人。通过村民大会、有线广播等办法,对拟订的避灾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必要时还应组织模拟演习,以检验避灾措施的实用性,针对发现的问题,对方案进行完善。
有条件时,应在避灾场地预先搭建临时住所,使群众在避灾过程中拥有基本的生活条件。群众的财产和生活用品可以提前转移到避灾场所,这样既能方便群众生活又可减少财产损失。交通工具、通讯器材、雨具和常用药品等,也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当滑坡、崩塌发生后,后山斜坡并未立即稳定下来,仍不时发生崩石、滑坍,甚至还会继续发生较大规模的滑坡、崩塌。因此,不要立即进入灾害区搜寻财物,以免再次发生滑坡、崩塌。
偏远山区地质灾害发生后,道路、通讯毁坏,无法与外界沟通。应该尽快派人将灾情向政府报告,以便尽快开展救援。
灾害发生后,在专业队伍未到达之前,应该迅速组织力量巡查滑坡、崩塌斜坡区和周围是否还存在较大的危岩体和滑坡隐患,并应迅速划定危险区,禁止人员进入。
查看天气预报,并注意收听广播,了解近期是否有发生暴雨的可能。如果将有暴雨发生,应该尽快对临时居住的地区进行巡查,建立防灾应急预案,制定专门的人员时刻监视斜坡和沟谷情况,避免新的灾害发生。
撤离灾害地段后,要迅速清点人员,了解伤亡情况。对于失踪人员要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查找搜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