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大群众乘车外出时,要通过正规客运企业选择有运营资质的车辆,不要贪图便宜或方便乘坐非法营运车。
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主,要主动放弃非法载客营运。
三、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广大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无证驾驶、不超员超速、不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乘二轮摩托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四、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如发现非法营运车辆或者驾驶报废车上路的,请及时向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举报。举报电话:0797--3785981(运管所);110、122或0797--3752046(县公安局交管大队)、17870185207(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谢警官)、15970166156(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陈警官)。经查实后,我们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安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