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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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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 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安远县浮槎乡的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是县委、县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本级。

编制数5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32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38人,其中:在职人数45人,包括行政人员18人、参公人员0人、全额事业补助26人、差额事业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人、遗属补助人员2


部分 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情况

2024安远县浮槎乡收入预算总额为3372.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7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2.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24万元其他收入2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3372.1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74.7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7.2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9.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1万元资本性支出11.2万元。项目支出2734.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958.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4.8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4万元,资本性支出81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0.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51.1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2 万元农林水支出182.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9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14.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9万元资本性支出82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44.2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安远县浮槎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72.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2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7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5万元农林水支出18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4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9.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1万元,资本性支出11.2万元。项目支出234.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浮槎乡人民政府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浮槎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费预算637.2万元2023算增加83.39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是政在职人数增加,增加机关运行费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1.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1.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 31 , 部门共有车辆2,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2辆。

2024年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妇女小组长项目情况说明

妇女小组务工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2024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

2立项依据: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浮槎乡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

4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减上补下强基层”的群团改革精神及赣州会议精神,延伸村妇联工作手臂,切实解决基层妇联工作力量薄弱和“倒金字塔”问题,打通妇联联系服务基层妇女的“最后一公里”,根据江西省妇联《关于深化基层妇联改革在全县配备村妇女小组长工作的通知》(赣妇字〔201918号),特制定浮槎乡自然村配备妇女小组长发放误工补助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配备自然村妇女小组长,是全面深化基层妇联改革,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重要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也是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加强和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配备妇女小组长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深化妇联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引领联系妇女群众的职能作用。

二、配备原则

村妇女小组长配备原则上依据村小组长的配备人数而定。

三、工作职责

自然村妇女小组长的工作在村党(总)支部的领导、村妇联的业务指导下,配合村小组长开展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当好“宣传员”。积极向妇女群众宣传党和政府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根据村“两委”和村妇联的安排,及时将党和政府开展的各项惠民工作和活动传达到群众中。

2.反映本村妇女民意,当好“信息员”。主动联系了解妇女中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及时向村级妇联组织反映她们的呼声和要求,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实践。

3.开展乡风文明实践,当好“先行员”。面向家庭广泛开展传统美德教育和家庭道德及责任意识教育,号召妇女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孝老敬亲、移风易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4.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当好“调解员”。协调好邻里关系,主动调解好婚姻家庭矛盾,关注各类问题和矛盾的苗头,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工作,力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宣传法律法规,帮助妇女和家庭成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引领妇女致富,当好“引导员”。带领和引导妇女参加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搭建妇女群众交流创业致富经验的平台,帮助妇女创业就业,引导妇女共同致富。

6.帮助妇女排忧解难,当好“服务员”。经常联系贫困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和孤困儿童,倡导邻里互助,为困难家庭和群众提供实际帮助。

四、任职条件及产生方式

1.任职条件。原则上长期居住在本自然村,年龄在18-60周岁,身体健康,文化程度初中以上;政治思想好,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当地妇女群众公认的女党员、村妇联执委、女能手、女经纪人、原计划生育中心户长等,均可推选为自然村妇女小组长。未外出打工的村妇联执委优先推荐为妇女小组长。

2.产生办法。自然村妇女小组长的推选,由各村党支部负责组织,根据任职条件,组织自然村在家妇女参加会议,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产生,得票多的当选,对平时热心妇女工作表现较好的也可直接提名推荐。自然村妇女小组长的任期与村妇联执委的任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如因工作不称职也可及时调整另选他人。

五、保障机制

1.工作交流机制。以村为单位,建立自然村妇女小组长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的制度,传达上级妇联组织有关工作精神,听取村妇女小组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了解各村组妇女的思想动态,有的放矢地做好各项工作。

2.工资保障机制。自然村妇女小组长实行定补加误工补贴的方式获得报酬。定补由县财政经费每人每年按600元预算,按年度划拨到各乡镇,再由乡镇下拨到村委发放到个人。误工补贴的标准和资金来源参照村小组长的执行。

3.政策激励机制。加强对自然村妇女小组长的日常管理考核,对表现优秀、群众满意且符合条件的,纳入村“两委”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和管理,并积极引导有意愿的自然村妇女小组长加入党组织。积极推荐优秀的妇女小组长参加全国、省、市、县妇联的各种先进评选。

六、方法步骤

1.广泛宣传,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各村召开配备村妇女小组长工作会,广泛宣传开展自然村配备妇女小组长工作的意义、目的、要求和方法,广泛收集意见,全面摸清底数,为有序推进自然村妇女小组长配备工作制造舆论氛围。

2.精心安排,稳步推进配备工作。自然村妇女小组长配备工作,意义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村要精心安排,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720前完成各村妇女小组长配备工作,81日正式上岗。对一些村已有妇女小组长(指原来的中心户长),并在岗工作且表现较好,原则上保留不变,不再另选他人。

3.督查考核,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妇联在全面完成配备自然村妇女小组长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村妇女小组长工作实际,出台自然村妇女小组长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发放每人每季度600元的误工补助。121日—1210日,妇联开展指导和督查工作,全面了解广大干部群众对自然村妇女小组长工作开展情况的反响、评价,全面总结工作经验,找出工作差距,督促提高工作成效。各村妇联于1210日前形成有数据、有实例、有成效、有建议的专项工作总结报妇联,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提供经验做法。

5实施周期:202411日到20241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妇女小组务工补助项目资金为13.26元。2024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3372.15元,基本支出63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9%。项目支出2734.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10%,妇女小组务工补助项目占项目支出比例0.48%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安远县浮槎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20.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境业务

公务接待费10.36万元,比上年减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4年无购车安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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