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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少年儿童溺水举报有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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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抓好预防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体系,完善全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织牢织密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安全网,最大限度化解少年儿童溺水风险,遏制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发生。从即日起,对少年儿童违反防溺水“六不准”规定私自下水实行有奖举报,请广大群众、干部踊跃参与防溺水举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少年儿童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2.少年儿童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烧烤、游泳、划竹排、钓鱼、捉鱼、摸田螺等情况的;

3.少年儿童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游泳的;

4.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水域的防溺水“四个一”设施(警示牌、救生圈、救生绳、救生竿)的。

二、举报方式

及时拨打110举报,现场拍照或视频留存,立即进行劝阻、制止。

三、奖励标准

1.如成功劝阻制止私自玩水的少年儿童,经公安机关认定,县校专委将给予第一举报人300元奖励;

2.对发现和制止偷盗、故意损坏防溺水“四个一”设施的,经公安机关认定,县校专委将给予第一举报人100元现金一次性奖励。

安远县防溺水有奖举报联系电话:0797-3729808

四、相关要求

1.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能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学校正常工作。

2.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接到举报后,由公安部门出警核实,对违反“六不准”规定私自下水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进行警示训诫,并由镇人民政府、村(居)委会督促监护人在当地水域进行义务巡河(库)2日(4次)。

4.严禁借举报之名虚报冒领奖金或故意下河游泳套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孔田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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