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冬至、元旦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及驻镇各单位:
冬至、元旦临近,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纸、返乡人员和节假日旅游人员增多,火险隐患加大。为扎实做好冬至、元旦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落实防火责任。近期,我县气温变化快,昼夜温差大,可能出现霜冻天气,一旦天晴,发生森林火灾风险剧增。各村(居)委会、镇属及驻镇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从讲政治、保稳定、保安全的大局出发,把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作为维护林区平安稳定的大事抓紧抓实抓细。要提前分析研判冬至、元旦期间天气和森林火险形势,认真按照“铁腕治安”行动要求,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将森林防灭火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督促检查,特别要督促各村(居)和森林经营单位、护林员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严格源头管控,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居)要将火源管控工作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关键,冬至、元旦期间全面停止炼山、疫木烧除等特殊用火审批,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加强重点林区、坟区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油库管道、变电站等周边地区的巡护设卡和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在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烧香点烛、烧田埂草等行为要严格管控,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违规用火行为,必须做到林区有人巡、卡点有人守、坟区有人看,把火源管严管死。镇执法大队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强化应急值守,及时规范报送信息。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当地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等状况。要严格执行卫星监测热点“零报告”、“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和0.5小时反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有效。要坚决杜绝出现脱岗、漏岗和虚报、迟报、瞒报等现象,镇防灭火办将随时抽查各村(居)值班值守情况。
四、强化应急准备,科学处置各类火情。各村(居)要提前制定好冬至、元旦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对现有扑火机具设备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对物资储备不足的,要及时补充备足好;镇(村)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要集中待命、靠前巡防,确保各项高火险预警响应措施落到实处。一旦发生火灾,各村(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迅速调集重兵扑救,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少各项损失,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附件:冬至、元旦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
2023年12月22日
鹤子镇冬至、元旦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
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全县冬至、元旦期间森林防灭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冬至、元旦期间。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变化,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
2、林火视频监控系统保持24小时全天监测,落实专人定期查看监测图像。
3、对国家和省通报的火情热点,由当地村级干部组织实地核查,0.5小时内反馈镇防灭火办。
(二)火源管控
1、全面落实“五个禁止”规定,全县冬至、元旦期间,全面停止炼山、疫木烧除等用火审批,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依法依规惩处各类违规用火行为。
2、明确森林防火责任区,完善中心户长制,充分发挥中心户长对联防区农户火源管理的作用。
3、加强野外火管理,镇村干部、林长制“两长两员”、半专业扑火队等必须在岗在位。在林区主要进山路口和景区门口安排人员设卡把守,对进山车辆、人员进行检查登记,查缴火种,杜绝火种进山入林。
4、供电、通信部门要加强林区输配电线路和通信设施线路排查清理工作,文旅部门要督促景区强化火源防控、可燃物清理等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5、加强对“五类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责任。
(三)宣传督查
1、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不间断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和禁火令;派出宣传车及利用敲铜锣、警示教育等方式,走村入户进行面对面宣传;在景区、乡村交通干道、人口密集区、进山路口等重要区域,要设置宣传牌,张贴标语、禁火令,悬挂横幅,并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注意森林防火,大造森林防火声势,营造浓厚氛围。
2、开展森林防灭火督查,督促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防 范措施,排查火灾隐患。组织镇森防成员深入镇、村、林区及旅游景区开展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应急准备。
1、各村(居)要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冬至、元旦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冬至、元旦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加强扑火演练,及时准备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求。
2、各村(居)森林防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各村(居)主要领导原则上不离开辖区,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镇消防救援队和村半专业扑火队、生态护林员全面进入战备状态。
4、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镇防灭火值班必须安排1名带班领导和1名干部值班;各村(居)、社区必须安排1名主要领导和1名干部值班。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信息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各村(居)每天 16:00前通过值班电话向镇防灭火办报告值班情况,发生森林火灾立即报告。
2、强化火情调度。发生森林火灾须及时上报,严禁迟报、瞒报,并立即启动扑火预案,及时果断、科学有效处置火情;火灾扑救情况每1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火原则
1、以镇消防救援队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镇消防救援队和村半专业扑火队进行扑救,力争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当地救援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镇森林防灭火办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发生森林火灾时,各村(居)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火力量必须坚决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重点保护区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三)扑火力量安排
1、优先使用当地扑火力量。扑火以镇消防救援队和火灾发生地的村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一梯队,以周边联防联控区域村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二梯队。
2、跨村增援力量。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镇森林防灭火办根据火情判断或村申请,调动其他村半专业扑火队实施跨区域支援。
3、及时查处案件。发生森林火灾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深入火灾现场,调查起火原因、查找肇事者。
(四)火灾扑救指导
对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或者其他重要地域森林火灾,镇森林防灭火办将立即派出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