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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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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安远县司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安远县人民政府网站(www.a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钟鸣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腾飞路中段,电话:0797-7172780,邮编:3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巩固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有力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县司法局在县政府司法局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主动公布的信息包括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行政执法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无法提供1件;回复网络问政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严格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内容建设和保障,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公开渠道畅通,公开流程清晰,从源头防范舆情风险。

(四)平台建设

不断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全年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共发布信息317条,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媒介作用,加强了与公众的沟通与交流。

(五)监督保障

建立局门户网站及信息平台的信息督查和考评机制,局办公室牵头,对各股室发布内容、审核机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无误。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相关政策的解读、细化较少。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发布,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实际需求,提升政策解读及回应的可读性、关注度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我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我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安远县司法局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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