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蒙鹏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安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决定:
任命:
蒙鹏华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唐春娇同志为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免去:
李新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峰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唐洪波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安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关于蒙鹏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安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决定:
任命:
蒙鹏华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唐春娇同志为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免去:
李新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峰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唐洪波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安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