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远县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安远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相关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督查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主管部门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六)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八)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安远县司法局。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89人,其中在职人员89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26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969.2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48.83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969.23万元,较2021年增加200.91万元,增长26.15%,主要原因是:新增基础绩效奖预算。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69.2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969.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69.23万元,较2021年增加52.08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新增基础绩效奖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使用预算资金,无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66.47万元,占79.08%;项目支出202.77万元,占20.9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7.71万元,决算数为96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9%。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1.97万元,决算数为80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4%,主要原因是:加大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业务投入,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6.11万元,决算数为10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39%,主要原因是:两名退休干部离世,慰问抚恤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02万元,决算数为2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61万元,决算数为3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6.4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61.47万元,较2021年增加54.45万元,增长8.98%,主要原因是:新增基础绩效奖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42万元,较2021年减少237.22万元,下降78.13%,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业务支出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58万元,较2021年增加32.52万元,增长536.63%,主要原因是:两名退休干部离世,慰问抚恤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0.43万元,增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产生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12.28万元,决算数为6.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5.94%,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83万元,决算数为 3.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4.33%,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4批,累计接待32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45万元,决算数为3.5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8.19%,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公车使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公车使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4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7.65万元,降低78.16 %,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业务支出为转移支付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1.3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8.0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79.03%。
组织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法制工作经费”、“刑释人员接送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经费项目”、“其他资金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90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较好,项目进展顺利,均完成了2022年预期绩效目标,整体工作完成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6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面完成年初绩效目标,整体绩效执行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安远县司法局绩效自评总报告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1.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积极运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八五”普法规划,高质量做好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提升辖区民众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调处矛盾纠纷,息诉息访,促进平安和谐。全年预算数159.37万元,执行数188.02万元
2.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
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职能运行提供资金保障。全年预算数16.65万元,全年执行数16.65万元。
3.法制工作经费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复议与应诉,加强合法性审查,抓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统筹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年预算数6万元,全年执行数6万元。
4.刑释人员接送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经费项目
刑释人员无缝衔接率100,生活补助发放全覆盖,做到特殊人群管控有效,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全年预算数8.58万元,全年执行数8.58万元。
5.其他资金项目
保障单位其他往来资金拨付顺畅。全年预算数18.6579万元,全年执行数18.6579万元。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此次自评秉承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评价原则,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制定的考评方法和细则,收集被评价项目的相关资料,对数据进行计算复核。在形成评价结论后,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认真、严谨、细致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22年,各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较好,项目进展顺利,均完成了2022年预期绩效目标,整体工作完成良好。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按照预算管理、产出、效果、满意度等4个一级指标,数量、质量、时效、社会效益、满意度等5个二级指标,量化分析预算管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较好,项目进展顺利,大部分完成了2022年预期绩效目标,整体工作完成良好。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各项目满意度目标出现偏离,目标值100%,完成值98%。偏离原因一是目标设置过于绝对化,不够合理;二是宣传服务工作有待提升。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绩效管理知识学习,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二是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自评报告作为2022年改进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依据,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将绩效自评报告和自评表予以公示,本次信息公开及时,内容合法,程序合规,接受社会监督。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 件
安远县司法局部门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为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八五”普法规划,高质量做好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提升辖区民众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调处矛盾纠纷,息诉息访,促进平安和谐。
2.项目主要内容。支持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高质量开展,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
3.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年初预算数159.37万元,全年执行数188.02,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执行率117.98%。
(二)项目绩效目标。
积极运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办案和装备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八五”普法规划,高质量做好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提升辖区民众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调处矛盾纠纷,息诉息访,促进平安和谐。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提供保障
2、绩效评价对象:安远县司法局各项职能业务
3、绩效评价范围:安远县司法局各项业务开展的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
2、评价指导体系:项目决策情况10分,项目产出情况40分,项目效益情况40分,满意度情况10分。
3、评价方法:根据收集资料和现场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4、评价标准: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组织依照预先确定的标准和一定的评价程序,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对评价对象的产出情况、效益情况、满意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通过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得出该项目决策情况10分,产出情况40分,效益情况40分,满意度情况9.5分,得分99.5分,评价等次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同时,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等要求,设立绩效目标,3个绩效目标设定合理,指标明确。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到位率117.98%,执行率117.98%,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2年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30%,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开展,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实施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全面降低特殊人群违法犯罪率,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稳定。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有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主要原因是绩效管理工作不够专业,缺乏经验。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