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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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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现将《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罗颖  电话:7172781 邮箱:ayxfxb@126.com

                                                          安远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和强化普法责任制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抓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评估,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促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安远。

一、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1.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充分认识、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牵头单位:县法宣办;责任单位:县各单位)

2.贯彻党的二十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将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 、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促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法宣办、县司法局、县教科体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3.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组织“八五”普法讲师团持续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各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各类普法阵地、平台加强宣传和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牵头单位:县法宣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各单位)

二、聚焦服务大局,着力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4.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知识任前考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深入学校、乡村、社区,加大宣传解读宪法的力度。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开展群众性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因地制宜建设宪法宣传设施和阵地。组织开展2023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办、法宣办、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县教科体)

5.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用好民法典通俗读物、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民法典知识竞赛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牵头单位:县法宣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各单位)

6.加强国家安全法治教育。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密码法、统一战线政策法规等,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县委国安办;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县委保密和机要局)

7.大力宣传与促进安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及省、市、县两会精神,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法普法专项行动,强化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国企、民企、外企依法合规经营。围绕全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法律八进”“三下乡”等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消防、水土保持、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发改委、商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水土保持中心、水利局、团委、县教科体局、委网信办)

8.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和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将学习新党章列为党组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配合做好“七一”前后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知识竞赛活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各单位)

9.重点宣传解读 “四法二条例一办法”。在全公民中重 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运用好《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开展宣传。( 牵头单位:法宣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各单位)

10.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执法检 查、线上答题等方式,加强《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解读,推动条例有效贯彻实施。(责任单位:人大常委会机关、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安远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

三、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1.持续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传承。持续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研 究、宣传,注重挖掘、总结中央苏区时期与法治有关的事件、人物、故事、案例等,探索建立红色法治资源档案,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持续推进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对中央苏区时期与法治有关的旧址旧居的保护、利用,在天心、双芫等地打造一批红色法治文化阵地,用好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大力传承红色法治基因。(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史志研究室、县红保中心、县文广新旅局、天心镇、双芫乡

12.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深入挖掘本土历史文化资源,有效利用名人旧居、历史街巷等活动场所,在全县推进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责任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各单位)

13.加强法治文化阵地管理使用。进一步拓展法治文化阵地,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功能品质,及时更新法治宣传内容,充分利用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开展群众参与度高的普法宣传活动。争创国家级和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各单位)

14.深化安远采茶戏普法持续创作法治文化精品,坚持把法治内容融入安远采茶戏创作中,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法治文艺节目。推进法治文化媒体传播,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大力发展网络法治文艺,促进“赣南表嫂来学法”等优秀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配合开展第二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活动。(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文联、妇联、法宣办)

15.打造全媒体普法矩阵。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开展普法,充分运用短视频开展普法,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各单位)

四、坚持强基固本,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16.开展守法普法示范县创建活动。把推动依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示范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照“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 ”创建活动考评指标体系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各项工作,推动整体提升守法普法工作质量。(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各单位)

17.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组织开展全县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复查和初核工作,加强动态管理,总结经验成效,提高创建质量。(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

18.提升 “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质效。进一步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优化师资队伍,加强法治培训。建好用好“法律明白人”工作站(室)等平台,持续推动“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深度参与基层依法治理。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社区、园区延伸,实现城市社区各居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城市社区)

19.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将法治教育列为乡镇主要负责人和 (社区)书记、主任有关培训班必修课,提高乡村干部建设法治乡村能力。畅通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引导村民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以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典型示范,将法治与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乡村旅游、红色名村等相结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五大振兴”互融互促,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委党校、民政局、司法局、县乡村振兴局)

五、做好中期评估,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深入有效实施

19.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根据全“八五”普法规划、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和全国、全省、全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认真总结全县“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积极做好“八五”普法中期总结和成果宣传,大力宣传普法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做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县法宣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各单位)

20.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谁执法谁普 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用好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加强督促问效。出台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典型案例报送工作。(责任单位:法宣办、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行政执法单位)

21.加强全民普法工作调查研究。重点围绕安远红色法治文化、法治乡村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发现问题、查找不足,找准根源、研究对策,总结新经验、把握新规律、探索新实践,推动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各单位)

附件:2023年全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台账

附件

2023年全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台账

1.将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城市社区、县直(驻县)各单位)

2.将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将法治教育列为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村(社区)书记、主任有关培训班必修课。(委组织部、委党校)

3.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法宣办)

4.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县法宣办)

5.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2023“宪法宣传周”活动。(法宣办)

6.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委国安办)

7.组织参与第二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推荐申报。  (法宣办)

8.组织参与“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申报。(法宣办)

9.组织开展全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查、初核工作。(司法局、民政局)

10.组织开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县法宣办)

11.出台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县法宣办)

12.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法宣办、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行政执法单位)

13.重点围绕安远红色法治文化、法治乡村建设、“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等方面,开展全民普法工作调查研究。(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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