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2024年7月16日,安远县司法局对某木材加工厂不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一案组织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到场参加本次听证。
本次听证会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听证会在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宣布听证纪律的基础上,按照听证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及最后陈述等阶段逐项进行。申请人、被申请人与第三人充分陈述了关于案件争议的事实、理由和主张,围绕争议焦点,在事实认定与法定程序等方面展开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监督权。
下一步,安远县司法局将继续坚持“复议为民”理念,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听证,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