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字〔2022〕9号
安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彭瑶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彭瑶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安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4日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2年4月4日印发
安府字〔2022〕9号
安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彭瑶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彭瑶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安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4日
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2年4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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