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安远县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教育、卫生、城乡建设等主要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贯彻执行国家投融资政策,研究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安远县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的建议,以及一些先行先试政策法规的建议;研究提出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及建设建议,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申报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审查和申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三)组织拟定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并监督管理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四)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协调全县重要商品供求总量的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国家粮油等储备。
(五)做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影视、体育、旅游、人口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六)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制定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八)协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基础产业、信息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主要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九)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拟定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组织开展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重大项目的包装、谋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统筹协调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以及能源行政执法与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负责节能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节能综合协调,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节能综合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监察、考核以及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督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规范化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并对政府性投资项目交易的监督检查;负责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价格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依法管理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和收费;指导、监督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以及收费公示制度;提供价格信息和价格事务咨询服务;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和审批工作。
(十三)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关安全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有效实施产业安全的建设项目,限制和淘汰工艺技术落后的建设项目。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的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淘汰煤矿落后产能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暂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保障、防空警报和信息保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畅通;负责群众防空组织建设、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落实指挥通信保障,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编制和实施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日常维护管理职责。
(十五)管理和协调项目开发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工作;管理以工代赈工作;管理和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管理县价格监测认定中心工作;管理能源发展服务中心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80人,其中在职人员5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2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295.8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长45.5万元,增长3.51%;本年收入合计1295.84万元,较2021年增加74.79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以工代赈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转移资金支付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95.84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295.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95.84万元,较2021年增加45.5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以工代赈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转移资金支付增加。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无增减。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82.81万元,占60.41%;项目支出513.03万元,占39.5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7.84万元,决算数为129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67.84万元,决算数为73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4%,主要原因是:未合理编制年初其他资金项目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51万元,决算数为12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6%,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36万元,决算数为2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59.68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工代赈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转移资金支付增加。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9.8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安远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方案》《安远县“两山银行”实施方案》《GEP核算及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概算费用。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90万元,主要原因是: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增加。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6万元,决算数为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4%,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782.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87.55万元,较2021年减少167.87万元,增长(下降)28.57%,主要原因是:规范发放津补贴,福利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6.15万元,较2021年减少281.2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75万元,较2021年增加63.23万元,增长93.33%,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支出增加,及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1.35万元,较2021年增加1.3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购买办公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23万元,决算数为17.2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减少1.14万元,下降6.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1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4.26万元,决算数为14.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14万元,下降7.99%,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减。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9批,累计接待80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优化营商环境,争项争资工作、及重大项目推进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1年无增减。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97万元,决算数为2.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67%,主要原因是油价持续上涨,燃油费成本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9.85万元,降低219.49%,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数量减少,并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为保留的生态执法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13.0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安远县“两山”项目”、“推进2023年地方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专项债申报、评审费用”“安远县天心镇洞头-南石通村公路建设工程”等2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的各项支出都在财政预算管理范围内执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标准,年底单位执行决算取得了良好的绩效。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3.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的各项支出都在财政预算管理范围内执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标准,年底单位执行决算取得了良好的绩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一是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和争资争项任务,加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加强市场价格信息检测与数据上报和分析,保持价格总体水平基本稳定,完成价格认证相关工作;三是完善信用平台,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四是实施粮食物资储备和检测;五是完成“十四五”规划和统 筹协调推进专项规划编制。
(2)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前期准备: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安财运字〔2023〕2号文件精神,我委迅速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拟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2.核实数据。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进行分析。3.查阅资料。查阅2022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4.归纳汇总。对所有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5.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县发展改革委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和22个项目均自评结论均在90分以上。项目内容包括规划编制项目开发申报经费、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前期经费、2022年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重大项目开工仪式费用、聘请第三方开展营商环境课题研究工作经费、安远县天心镇洞头-南石通村公路建设工程等。
(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1、预算编制合理性。本单位预算的合理性,是符合本部门职责、是符合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预算资金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分配合理。
2、预算编制规范性。按要求做实做细部门项目库工作,及时储备县级部门项目;项目支出预算按要求细化到具体用款单位和具体执行项项目
3、目标完整性。是按要求申报项目绩效目标和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体现部门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整体绩效目标能分解成具体工作任务的,对预期产出和效益进行充分、恰当的描述。
4、目标科学性。明确体现本单位履职效果的社会经济效益指标;绩效指标具有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且设置了可量化的指标;绩效目标的目标值测算有依据,符合客观实际的。
(5)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预算申报时,应建立在科学测算、整体评估、切合实际的基础上。但还存在对项目预算的测算不够准确,造成项目预算做大,预算不够细等,使得预算还不够精确。
2、改进措施
充分认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预算编制和资金执行力和资金使用率。在编年初预算时要根据自身目标拟定,相关支出绩效评目标和年度的收支预测,使预算编制实事求是,切实可行,要尽可能完整,要细化到项目及具体的事项。预算一经确定,应严格按预算执行,减少预算调整。
(6)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将进一步提升预算项目管理相关人员业务素质和思想认识,将绩效自评融入到绩效管理的整个过程,提高绩效自评的效率和结果。同时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科学合理设置预算绩效指标,积极推动预算自评结果应用。本部门绩效自评结果公开在“安远县政务公开”平台。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依据
为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天心镇竹湖村农村公路基础条件。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新建通村公路3.5公里,宽4.5米,厚0.18米;两座便民桥,宽4.5米,跨度6米。
3.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年初批复预算数120万元,全年执行数90万元,县发改委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做到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1.总体目标:为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天心镇竹湖村农村公路基础条件。
2.阶段性目标:新建通村公路3.5公里,宽4.5米,厚0.18米;两座便民桥,宽4.5米,跨度6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评价安远县天心镇洞头-南石通村公路建设工程是否达到预定绩效评价指标。
对象:安远县天心镇洞头-南石通村公路建设工程。
范围:通村公路3.5公里,宽4.5米,厚0.18米;两座便民桥,宽4.5米,跨度6米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评价原则:分析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是否达标。
评价指标体系:项目决策情况10分,项目过程情况25分,项目产出情况25分,项目效益情况40分。
评价方法:采取现场访谈、查证佐证材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绩效评价,评价重点主要包括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合规、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完成等内容。
评价标准:评价体系中的各项年度指标。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开展前期调研,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会审,方案征求意见,确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实地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会审,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一)资金总体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得分95分,评价等级优,项目决策、项目过程情况、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均达标,项目决策10分、项目过程情况25分、项目产出25分,项目效益35分。
(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批复预算数120万元,全年执行数90万元,执行率75%.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75%,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绩效管理有效,制度执行有效。
(三)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数量实际完成率达标,天心镇洞头-南石通村公路建设工程高标准全要素完成。
(四)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带农联农效果大于300元/户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理”。充分发挥监管作用,严格落实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各项措施,权利打造放心工程、惠民工程。坚持改造与管理并重。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