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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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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介

第一条根据《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安远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19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安远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牌子。加挂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根据《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安远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19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安远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牌子。加挂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拟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安远苏区振兴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建议;协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教育、卫生、城乡建设等主要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贯彻执行国家投融资政策,研究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省、市级财政性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安远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的建议,以及一些先行先试政策法规的建议;研究提出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及建设建议,协调推进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申报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审查和申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组织拟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并监督管理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协调全县重要商品供求总量的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国家粮油等储备。

)做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广播影视、体育、旅游、人口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和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制定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八)协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基础产业、信息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主要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推进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拟定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组织开展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重大项目的包装、谋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统筹协调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能源方面的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能源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以及能源行政执法与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负责节能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节能综合协调,组织拟并协调实施节能综合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监察、考核以及县政府规定的其他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督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规范化建设;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并对政府性投资项目交易的监督检查;负责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价格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依法管理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和收费;指导、监督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以及收费公示制度;提供价格信息和价格事务咨询服务;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和审批工作。

(十三)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关安全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有效实施产业安全的建设项目,限制和淘汰工艺技术落后的建设项目。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的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淘汰煤矿落后产能工作。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暂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保障、防空警报和信息保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畅通;负责群众防空组织建设、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落实指挥通信保障,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编制和实施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日常维护管理职责。

(十五)管理和协调项目开发的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工作;管理以工代赈工作;管理和协调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管理县价格监测中心工作;管理能源发展服务中心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规划和物价管理股。(负责人:曾剑峰(综合规划)、肖孟伦(物价管理),电话:0797-3732196,地址:欣山镇青年路26号三楼)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国防动员和军民融合工作;负责向县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汇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指导协调粮食生产安全及储备工作;协调特色小镇建设等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年度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保持价格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价格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依法管理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和收费;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和审批工作;负责价格争议的行政调解工作和价格宣传等工作。

(二)能源和产业股。(负责人:李瑞森(能源)、唐丽琴(产业),电话:0797-3732196,地址:欣山镇青年路26号二楼)

负责交通项目申报、管理;负责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协调指导编制电力发展规划、计划,管理全县能源项目;负责能源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负责物流工作;负责参与拟订涉及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产业、外资投资项目;统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关安全政策措施;负责双创、培育经济新动能;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负责数字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开发区改革创新;负责公车改革;负责企业帮扶;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服务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的实施、监管;负责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组织开展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项目的包装、谋划、申报,负责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县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县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后监管工作。

(三)投资社会股。(负责人:郭永华(投资)、曾令福(社会),电话:0797-3732196、3732176,地址:欣山镇青年路26号二楼、博士眼镜旁二楼)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投融资政策,研究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县的项目开发;协调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负责权限内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及上报;组织审查和申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工程概算;负责委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双随机一公开;负责放管服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窗口,招标投标、管理全县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协调全县和发改口的争项争资;研究提出安远县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重大政策的建议,以及一些先行先试政策法规的建议;研究提出苏区振兴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及建设建议;负责“三大战略”、负责对口支援部委的协调联络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安排并监督管理以工代赈资金,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做好科教、文旅、民政、卫健、人口等社会事业;拟定全县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做好县提高民生品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2个事业单位

(一)价格监测认定中心(人防工程保障中心)。(负责人:肖孟伦、罗翀骅,电话:0797-3732196,地址:欣山镇青年路26号二楼)

主持价格监测认定中心工作,协助综合规划和物价管理股研究提出年度物价总水平调控目标,保持价格稳定的政策建议;负责价格监测、分析、预测和预警;依法管理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和收费;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和审批工作;负责价格争议的行政调解工作和价格宣传等工作;负责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组织人民防空工程、通信保障、防空警报和信息保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畅通;负责群众防空组织建设、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人民防空演习,承担有关抢险救灾任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人民防空设施的平时开发利用;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结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落实指挥通信保障,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编制和实施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和日常维护管理职责;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能源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李瑞森,电话:0797-3732196,地址:欣山镇青年路26号二楼)

主持能源发展服务中心工作,协助能源产业股负责交通项目申报、管理;负责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协调推进编制电力发展规划、计划,管理全县能源项目;推进能源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做好物流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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