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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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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_2024-01-04.xls(城市社区管委会)第一部分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是主管安远县城社区工作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和决策在县城城市社区的实施。研究提出县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推进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

(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党员干部和群众,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推进城市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

(三)承担城市社区基层组织、纪律检查、宣传统战、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城市社区共青团、妇女、工会、关工等群团工作任务;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

(四)指导社区做好社区居民管理和思想政治、道德法制等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及文体娱乐活动。

(五)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做好人民调解、治安防范等工作,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六)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社区服务建设,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七)负责落实武装、征兵、民兵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处突维稳和双拥任务;负责城市社区生产生活安全监管,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八)依法(授权)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协调解决社区居民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负责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辖区内社区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职能。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和1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党群服务中心。编制人数小计25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4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4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44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0.39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44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0.3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1002.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48.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7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7.2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0万元;农林水支出15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08.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94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0.3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6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农林水支出153.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4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8万元。项目支出502.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8.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7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8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对居民委会会挤党支部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该项目用于发放社区小组长和妇女小组长工作补助,及用于各社区办公运转经费。

2)立项依据:根据安府办抄字〔2021〕290号文件的要求。

3)实施主体: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4)实施方案:按季度及时发放小组长补助及社区公用经费。

5)实施周期:从2024年年初安排预算至2024年12月31日止

6)年度预算安排:年初做好预算资金安排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4.9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节约成本,将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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