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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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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

第一条根据《中共赣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赣市编办 (2019)25 号) 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共安远县城市社区工作委员会、安远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远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 为中共安远县委、安远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履行城市社区党的建设和各项管理服务职能。

第三条 安远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定和决策在县城城市社区的实施。研究提出县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推进社区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

(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党员干部和群众,加强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推进城市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

()承担城市社区基层组织、纪律检查、宣传统战、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 承担城市社区共青团、妇女、工会、关工等群团工作任务; 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指导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

(四)指导社区做好社区居民管理和思想政治、道德法制等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创建及文体娱乐活动。

(五)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做好人民调解、治安防范等工作,保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六)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加强社区服务建设,组织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会福利事业,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七) 负责落实武装、征兵、民兵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处突维稳和双拥任务;负责城市社区生产生活安全监管,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八)依法(授权) 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协调解决社区居民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负责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辖区内社区管理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职能。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安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濂江路商贸城入口1号。

联系电话:0797-3700656。

邮政编码:34210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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