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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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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参保缴费对象

具有安远县户籍或居住证(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时间

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为20251015日至2026228日。参保人员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611日至20261231日。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未参保缴费或在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缴费标准

2026年度普通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财政补助确定为每人每年700元。全额资助参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财政资助参保金额为每人每年400元;定额资助参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以及过渡期内未消除风险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财政资助参保金额为每人每年320元。2025年省内新入学的大学高校大学生,财政资助每人每年20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200元。

四、待遇享受期与待遇等待期

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以下情况需待遇等待期:

2025年度基本医保断保且在20251015日至20251231日之间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为202611日至20263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41日至20261231日;

2025年度基本医保断保且在202611日之后缴费的,待遇等待期为缴费当日至缴费当日后的3个月,待遇享受期为待遇等待期满次日至20261231日。

五、特殊人群相关规定

新生儿自出生的3个自然年度内,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不受待遇等待期限制,其中,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含90天)内参保登记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在90天后至出生的3个自然年度内的,自参保登记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的3个自然年度后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时间按照普通居民执行。

军人退出现役3个月以内的,本人及其未就业的配偶、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也不设置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

医疗救助对象,宗教教职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以及户口新迁入我省、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大学生毕业返乡等情形出现90天以内的,不受集中征缴期限制,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六、缴费方式

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参保人可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微信生活缴费、赣服通(支付宝)、云闪付APP等方式缴费。没有条件使用电子方式缴费的,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参保地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在窗口通过微信、支付宝、智能POS机刷卡、现金等方式缴费。使用江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以通过“江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江西智慧医保APP、支付宝(赣服通)以及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等渠道办理,详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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