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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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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安远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通过安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3732181,邮箱:xzfdz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信息主动公开、事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融合建设等手段,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主动公开。2019年,我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37163条,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18条。其中,在安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信息32883条,较上年增加7799条,增长率达31.1%

二)事项依申请公开。县本级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受理方式、涉及内容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单位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全力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并在县政府常务会、党组会等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听取了2019年安远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了信息统计、跟踪督办、主动对接、定期汇报的四大工作机制。县政府办每月定期统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分口跟踪督办原则,电话提醒未完成任务单位及时公开当月信息,针对完成情况进行日常考核打分,并将情况梳理汇总后形成汇报,供县领导参考。三是强化各项保障。县信息中心作为专业技术部门,专门负责政府网站技术保障和网络安全保障,目前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约有200余人从事或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全县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正常运转。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19年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内容,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2019年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的通知》(安办字〔2019149号),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评比,增强了我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四)平台融合建设。一是打造功能齐全政府网站。根据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2018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规范完善了我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切实增强了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二是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督。县政府新开设了安远政务微信公众号,并对内容信息予以及时公开,同时对于县里的安远新闻”“安远发布等政务新媒体,设有专人负责,每日更新,实现了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的新媒体作用,提升安远政务动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便捷性。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实施了以联人、联事、联网为改革重点的县乡村政务服务三级联动工作模式,打造了以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乡(镇)级便民服务中心为基础、村级便民服务站为延伸,上下联动、纵横协同、运行高效的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得到市政务服务办公室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作经验做法推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8

18

18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5

-158

38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03

-3

5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87

-20

133

行政强制

192

-3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0

-1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51

3063.967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责任压实不够到位;少数单位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质量有待提高2020年,我县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县政府办牵头,狠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负总责,指定具体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责任到人切实抓好落实。同时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加强力量配置,形成合力抓落实。

(二)优化宣传培训。20195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各项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规定,这既是政府履职尽责的法定要求,也是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我县要主动向省市部门和周边先进县(区)学习,强化对机构改革后信息发布要求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信息发布的功能,要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完善丰富培训内容,切实解决各单位人员变动频繁的实际问题,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确保能准确掌握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公开内容和范围,做到工作连续有效开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优质。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乡镇、部门单位要科学合理制定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认真对各类信息进行梳理,及时全面地在县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社会保障信息、食品药品信息、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信息,真正让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最大化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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