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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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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共安远县委办公室安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远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19〕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一)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单位和县委公文的呈(传)阅以及有关文电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之间、乡(镇)政府之间、部门单位与乡(镇)政府之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

(七)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工作需要,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

(八)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全县电子政务建设;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网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承担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指导全县政务网站建设工作。

(十)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金融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全县金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在指导和推动企业上市、资产重组和融资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牵头拟订全县“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标准,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见和建议,指导、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措施落实。

(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负责拟订全县外事工作管理意见和规范性文件。

(十五)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上级党政机关转交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六)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和档案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和使用。

(十七)负责县政府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中山街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海鑫

联系方式:0797-373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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