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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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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安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远县统计局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安远县欣山镇中山街1号,电话:0797-3738905,邮箱:aytj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充分依托安远县政府网站和安远统计公众号两个载体,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依托安远县政府网站全年发布统计动态信息64余条、安远统计公众号发布统计动态信息130与条,健全了各类栏目内容。同时,加强对政策解读、重大行政决策、部门信息发布等督办力度,有效确保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运转。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通道,回复意见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并由县政府办审核把关,确保了依申请公开答复件的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办理完成1件,按时办结率100%,没有出现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被纠正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利用每月统计数据发布的机会,对各类经济指标进行发布及解读,动态更新政务公开相关资料,切实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和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县政府办及县大数据中心的领导和指导下,大力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大幅提升公开平台的信息保障水平。

    (五)保障监督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县政府办和县大数据中心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对网站的监督管理和通报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领导及社会公众需求比,部分栏目信息时效性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需求,有些信息发布稍显滞后。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各相关栏目信息,第一时间回应公众和有关方面的信息咨询需求同时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

    二是进一步优化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到日常工作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2年度我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度我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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