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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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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统计分析和信息、专业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和信息工作,充分发挥统计职能作用,强化专业人员研判形势、诠释发展的能力,切实提高统计工作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的综合水平,特制定我局2019年度统计分析和信息、专业工作考评办法。

一、 目标任务

全年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统计分析和调研文章(课题)30篇、统计信息70条,力争统计专业单项、统计专业报表等各项工作进入前6名,确保完成《2019年赣州市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所要求的工作任务。

二、 考评办法

专业人员要加强与省、市相应专业的沟通与联系,除了按时保质完成报表上报工作外,统计信息和统计分析文章也应按月或按季完成分配的任务,信息每月通报,统计分析每季通报。

1、信息考核:每月30条。除综合专业外每位专业人员每月2条,不够部分由综合专业负责。被采用统计信息将给予适当的奖励:被市级采用的信息每条奖20元,被省级采用的信息每条奖40元,被国家级采用的信息每条奖100元。超额完成并且在国家、省、市发表的分别给予200元、80元、50元奖励(奖励不重复计算,取最高采用为准)。专业人员每少一条扣20元,所扣款项在次月绩效考核工资中体现。

2、统计分析考核:全年每位专业人员统计分析共5篇,其中进度4篇(每季一篇),专题或课题1篇。统计分析(专题、课题、进度)在市级媒体采用每篇奖100元,省级媒体采用每篇奖200元,国家级媒体采用每篇奖600元。年度被上级统计部门评为优秀统计分析研究课题和专题分析文章将给予重奖,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进度分析被上级统计部门评为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500元。进度分析每季通报,未完成任务的在季后第二个月工资中扣除,每少一篇扣100元,专题或课题在年终考核,未完成任务的每少一篇扣150元。

3、业务工作考核。积极鼓励各专业人员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奖励先进,惩罚落后。(1)综合核算、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贸易、服务业、法制等专业,年终考评被市级评为统计报表总评或专业单项(报表总评,专业单项不重复计算,取排名靠前的为考核依据)第一名的,一次性奖励专业人员1500元,第二名一次性奖励专业人员1000元,第三名一次性奖励专业人员900元,第四名一次性奖励专业人员800元。统计报表总评或专业单项排名倒数第一的,一次性扣500元,倒数第二的,一次性扣400元,倒数第三的,一次性扣200元(排名均不含开发区)。(2)农调专业,被省统计局评为一等奖的,一次性奖励专业人员1500元,二等奖的,一次性奖励专业人员1000元,三等奖的,一次性奖励专业人员900元,凡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位于全市倒数第一的,一次性扣500元,倒数第二的,一次性扣400元,倒数第三的,一次性扣200元(排名均不含开发区)。(3)部分专业人员兼职的能源专业、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专业、基本单位专业,年终考评被市级评为统计报表总评和专业单项前6名的一次性奖励专业人员600元,712名一次性奖励专业人员400元。统计报表总评或专业单项排名倒数第一的,一次性扣300元,倒数第二的,一次性扣200元,倒数第三的,一次性扣100元(排名均不含开发区)。(4)未列入考核的其他专业,如管理体制改革、统计创新工作、统计保障、教育培训、网络网站、新闻宣传、资料编印、统计分析研究、中心工作等,各专业人员应通力协作,积极支持配合,确保不拖后腿。

4、对接工作考核。专业人员要加强与省、市对应处室的沟通联系。一是专业人员要经常性到省、市对应处室面对面进行交流,汇报工作。二是要主动加入相应专业的微信群或QQ群,及时回复群内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凡是微信群或QQ群中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没有及时回复完成的,第一次在绩效考核扣50元,第二次扣100元,依此类推。业务工作受省、市通报批评的,第一次在绩效考核扣100元,第二次扣150元,依此类推。(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收到的信息为依据)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报表的上报和留存制度。报表数据汇总出来后要严格执行审核和评估制度。即专业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局审核领导小组终审和评估制度,未经终审和评估的数据一律不准上报。省市已经反馈定案的数据要及时进行留存,留存资料要有基层单位的数据和汇总数据,上报时间及分管领导签字。每月或每季一整理,年终与统计分析文章一起装订成册报市统计局对应科室。

2、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股室统计分析撰写和信息发布工作的指导,把好审核关,统计分析信息的编印和上报,需经分管领导修改核实,并标署撰稿人、核稿人。报送县委、县政府领导的统计分析、重点分析由局主要领导确定,文稿需采用规范的格式,统一编印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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