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各乡镇统计站:
为全面推进我县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确保城乡住户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使住户调查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调查员
乡镇调查员负责协助县统计局管理本辖区内的住户调查工作。
1、负责本乡镇辅助调查员和调查户的管理工作。一是对村级辅助调查员和调查户进行常规管理,定期召开辅助调查员和调查户工作例会,开展业务培训和辅导,做到与辅助调查员、调查户经常沟通。二是保障辅助调查员、调查户的相对稳定,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向县统计局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重新选聘辅助调查员或更换调查户。
2、负责指导、检查、督促辅助调查员、调查户的记帐工作并做好访户记录。每月至少入户检查2次,每季度达到全面入户检查1次。检查中要特别关注调查户的记账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确保住户调查数据质量。访户检查必须建立详细的访户记录,包括每月访户次数、访户程序、访户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要求每5天至少登录一次住户调查平台查看电子记帐记帐情况,督促记帐户坚持每天记帐,对无编码、超限的问题及时处理。
3、负责复审账页和问卷数据工作。主要核查关键性指标、记账规范化和差错情况。日记账基本审核包括账目摘要是否清楚,有无并记、混记和漏记现象;账目的习惯计量单位折合标准计量的准确性;编码归类的准确性。问卷审核主要在国家住户调查平台【数据采集】->【基础数据审核】中进行,正常情况下,凡是必要性审核公式审核出的问题,必须进行核实修改。
4、负责调查数据评估和数据平台录入工作。根据入户访问所了解的调查户生产和生活情况,对村级辅助调查员、记帐户上报的数据进行科学评估,并在次月10日前完成调查数据的平台录入工作。若记账户登记的收支与实际明显不符的,比如消费支出根本不够家庭成员基本生存需要的,应要求辅助调查员重新入户核实或要求记帐户重新记帐。为防止虚报、错报,对于大于1万元的大笔收支必须进行电话核实,并做好核实台帐。正常情况下,消费支出笔数农村点的达不到50笔,城镇点的达不到100笔的,可能存在消费漏记现象;对于人均月收入达不到2000元的城镇点调查户、达不到1000元的农村点调查户,可能存在漏报、瞒报情况。
5、负责“上通下达”工作。月底完成当月账本的数据收集,次月在10日前完成调查数据的审核、评估和平台录入工作;及时向县统计局上报村级辅助调查员的工作及调查户记账情况,并将有关数据质量情况反馈给村级辅助调查员和调查户。为保证采集的数据质量及真实性,对发现的原始账页填报错误,须返回调查户改正或由调查户签字认可;发现的原始问卷填报错误,须与调查对象核实后改正,并做好记录且由操作人签字确认。
(二)村级辅助调查员
村级辅助调查员负责入户调查、指导调查户记账、对收支帐进行编码等工作。
1、负责调查样本的动态管理工作。一是对抽中调查小区的住宅数每年进行1次跟踪了解,对有变化的样本根据相关规定做相应处理;二是对样本住宅和住户按季度进行日常维护并及时做好信息更新;三是做好调查户的稳定工作,多和调查户沟通、交流思想。
2、负责原始数据的收集、编码工作。一是要对落实的调查户开展日记账和调查问卷填写方法的辅导工作;二是要做好日常访户工作,与调查户保持良好关系,尤其是对记账质量不高的调查户进行重点辅导;三是负责日记账和问卷的的审核、整理、编码等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四是负责日常各类台账登记工作,并通过台账登记发现调查户记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调查户,保证记账质量。
3、负责宣传和保密工作。负责向调查户开展统计工作、特别是住户调查工作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遵守《统计法》保密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家庭或个人的调查资料。
4、负责对记账户的服务工作和其他入户调查工作。负责上级布置的各项入户问卷调查工作,及时做好向调查户发放记账补贴、纪念品以及宣传资料等工作。及时上报调查户家庭的重大变故(如家庭成员重病住院等),配合县统计局、乡镇调查员做好上门慰问工作。
(三)调查户
记账户任务是每天将家庭每位成员的收支流水账,详细记录在国家统一下发的记账本或手机E记帐程序中,要细化到商品名称、数量、金额,不能合并记账。一是要适当的学习记帐方法,及时、如实记账并养成良好的记账习惯;二是要严格按照记账的基本要求、记账原则、记账应注意的事项来记好账;三是要注意容易漏记的部分事项。
二、工作待遇
(一)参照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城乡住户调查补贴标准,纸质记帐户每月补贴70元、电子记帐户每月补贴100元,村级辅助调查员每月补贴100元,乡镇调查员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有电子记帐乡镇调查员每人每月补贴150元。
(二)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纳入县统计局的考核内容,每个调查管理年度,县统计局将组织力量对乡镇调查员、村级辅助调查员进行考核,工作成绩优异的给予评先奖励。
三、对调查点的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调查基础工作(45分)
1.调查户的稳定性(20分):更换调查户的,须报经县统计局批准同意,若未报县统计局批准擅自更改的,发现每换1户扣20分,扣完为止。
2.调查户台账建设(10分):未建立台账的该项不得分;缺户的,每缺一户扣1分。
3.调查业务培训(10分):按时参加上级业务培训,无故缺席一次扣2 分。
4..定期召开住户座谈会,纠正住户登记错漏,并建立核实台帐(5分)
(二)调查业务工作(50分)
1.访户工作(10分):每月开展访户工作至少2次,每缺1次扣0.5分,并做好访户记录。
2.调查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工作(35分):
(1)及时性(20分):迟报一次扣2分。
(2)完整性(10分):缺报一次(项),扣0.5分。
(3)准确性(5分):差错一笔(项),扣0.1分。
3.调查资料保密(5分):泄露调查资料和信息的不得分。
(三)其它调查工作(5分):未完成每一项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