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目的
了解和掌握我省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不同职业劳动者工资报酬情况,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调整生产经营、与劳动者协商合理确定工资报酬水平提供数据参考。
二、调查内容
本制度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人工成本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年报的统计范围是全省11个设区市辖区内各类企业法人单位、各类职业从业人员;季报的统计范围是部分定点监测城市辖区内各类企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的调查方法主要包括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对18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按年度实行抽样调查;对部分制造业企业按季度实行典型调查;对平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按年度实行重点调查。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委托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被调查对象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填报数据,逐级汇总至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计算。
六、数据发布
本制度获取的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等信息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前通过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