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和年检取消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8〕91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精简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赣市府办发〔2019〕16号),现将安远县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进行公示,报告公示期一个月,从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15日,监督举报电话: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7-3724029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