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经中共安远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安远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安远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6月26日起,对安远县双芫乡党委书记黄金龙同志、乡长郭峰同志2021年6月至2025年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安审委办通〔2025〕17、18号文件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审计期间,恳请广大干部职工、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公正负责地提供信息、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