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受中共安远县委组织部(安组干函〔2023〕21号)委托,中共安远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安远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2月18日起,对唐春娇同志2019年1月28日至2023年6月30日任安远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安远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离任审计。根据安审委办通[2025] 号的规定,现予以公告。
审计期间,恳请广大干部职工、各界知情人士给予支持配合,实事求是、公正负责地提供信息、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