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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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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索 引 号:
-2021-4482719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1-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条文摘录
访问量:
第一条 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与和平利用,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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