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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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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安远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远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远县欣山镇东门路48号,电话:0797-3731202,邮编:3421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远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安远县民政局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手机软件、新闻发布会及其他有效载体,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民生政务信息。2023年以来,我局在安远县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平台更新政务动态、机构职能、人事信息、公告公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基本信息134条,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民政动态信息20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在网络问政平台收到网络问政1件,全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受理和规范答复,均按时得到办结,保障了公民获取信息的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对于主动公开类的公文,每周我局办公室政务公开负责人依法依规对我局信息进行公开,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更新与清理工作,在局官方网站发布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年,安远县民政局制发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为5件。

(四)网站监管

一是强化领导,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专人处理政府信息的分工及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配备了电脑、扫描仪等办公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并发布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4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策解读不主动、不及时。未能严格落实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机制。

二是政策解读不详实、不生动。未能使用丰富、多元的表达形式对我局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及监管责任,提升工作意识及工作水平,使用详实的图表及客观的数据对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及时、准确、生动的解读。同时加强全局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提高全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3年度安远县民政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安远县民政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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