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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何志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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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何志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何志勇同志任县红十字会会长;

李仁辛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

刘烨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陈海鑫、周强华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列胡百花同志之前);

何涛、叶敏忠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黄彪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

唐锦有同志任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黄静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叶国斌、唐姝虹同志任县人社局副局长;

魏明钰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薛凯同志任县文广新旅局副局长;

魏洪斌同志任县卫健委副主任;

欧阳振亮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列付燕华同志之前);

钟华同志任县林业局副局长(正科级);

朱镁铷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

免去:

郭玉萍同志的县供销社主任职务;

赵仕红同志的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张世来同志的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郑洪同志的县发改委副主任职务;

梅小龙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钟来松同志的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刘革平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谢祥万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尧喜生同志的县文广新旅局副局长职务;

陈元平、叶国斌同志的县卫健委副主任职务;

欧阳振泉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斌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郭龙茂同志的县城投集团兴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职务。

                                  安远县人民政府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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