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人民政府规章
安远县民政局2021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1.贯彻改革要求。新的《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贯彻落实《规程》文件精神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和相应细则,推动《规程》中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基本原则、申请及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审核确认、认定标准、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监督检查、权利救济与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各项具体规定落细落实。

(一)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

1.贯彻改革要求。新的《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贯彻落实《规程》文件精神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完善相关制度和相应细则,推动《规程》中关于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基本原则、申请及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审核确认、认定标准、资金发放、动态管理、监督检查、权利救济与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各项具体规定落细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主动适应低保工作的新变化、新情况。

2.坚持应保尽保。稳定脱贫政策,特别是乡(镇)、村两级要稳定低保政策,不能脱贫后就撤销某些低保户补助;坚持按标施保,完善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以家庭收入、财产作为主要指标,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因素;重点防范“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两类人群返贫风险,加大对“两类人群”的保障力度,确保两类人群中无“漏保、脱保”问题,牢牢兜住“最后一道防线”。

3.强化督促指导。做好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资金发放工作,全面掌握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各项资金配套使用情况。对新增对象分别按照不低于50%和30%的比例开展抽查和实地调查,抓好每年两次动态排查及不定期复查,掌握全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情况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实现“应进则进、应退则退”、进退有序,确保对象精准、数量精准、保障精准。

4.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根据低保、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程度和致贫原因,做好兜底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低保和各类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5.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横幅、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传递城乡低保的最新资讯,并对即将实施的新《规程》中规定的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请条件、认定标准、优惠政策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二是公开公示,确保县、乡(镇)、村三级的公示力度只增不减,并公布举报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农村低保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6.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探索推动基本民生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着力点,对有部分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要将产业就业扶贫与保障兜底紧密结合,通过增强与产业就业扶贫部门的联动,鼓励就业创业、激发内生动力,使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1.要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一是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教育、卫健、民政部门指导各责任报告主体,树立强制报告意识,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教育部门和乡镇要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公安机关要依法落实户口登记责任。二是压实家庭责任。公安、民政等部门和基层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留守儿童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暂时无法返家的,督促其及时指定合适人员代为监护,并指导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对不具备监护能力或监护情况较差的,及时督促家长确定其他受委托监护人。

2.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对活动不规范、不按时参加年检或不及时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的社会组织,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业务主管单位,由民政部门暂扣《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及印章,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撤销登记。规范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重视在法定时间内的时点检查,加强动态监管,对社会组织按照章程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3.建立城乡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制度。精简会议和工作台账,原则上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每月要求村(社区)参加的会议不超过5次,资料除档案管理要求存档的纸质资料台账外,其他一律使用电子资料台账,切实减轻村(社区)负担。

4.有序推进城中村、城边村“村改居”工作。对城中村、城边村实行成熟一个改一个的办法,理顺乡镇(社区管委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新建、配套、购买、整合、改造等多种形式。

5.推进社区便民服务。通过党建引领,搭建“微”平台,实行线上线下运行。收集线上线下居民方方面面的需求,零距离服务群众,依托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短信等平台,发布各类便民信息,让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社区便民服务,随时随地参与社区管理,真正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做好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搞好新任村(居)干部培训,巩固基层政权。

7. 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和孤儿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加强与残联等部门沟通,严格残疾人“两补”政策,做好建档立卡重度失能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全力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工作,不漏一人一户,维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

(三)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1.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加强特困人员动态管理,严格按程序申报审批特困人员,做到特困人员“应补尽补,应退尽退”,落实提标提补政策,及时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

2.落实老年人补贴政策,加强资金管理。加强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动态管理,切实做到高龄老年人补贴“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按季度发放补贴资金。

3.推进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按照《安远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将全面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2021年计划完成3所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1所增加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4.狠抓敬老院规范管理。一是严格落实养老院安全责任制。针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养老机构该搬迁的搬迁,该整改的整改,对责任进行细化分解和落实,认真履行综治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二是逐步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包干负责;三是严格把握敬老院老年人入院关。加强特困供养人员入院供养的审查审批程序,做到逐一签订供养协议。

5.着力推进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着力督导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的运营管理。进一步发展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打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按照“四助五有”基本建设标准,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四)加强绿色殡改工作,扎实推动移风易俗

1.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思想转变。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车巡回宣传,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宣传。动员红白理事会成员加大宣传,让更多的农村群众知晓政策,全面号召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移风易俗,推行厚养薄葬尽孝道,积极革除丧葬陋习,提倡丧事简办,亲属去世后一律实行火葬,并带头入公墓安葬。积极倡导党员、干部、名人富人、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带头示范作用,营造殡葬改革氛围。

2.规范规章制度,依法管理殡葬服务机构。进一步强化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塔)管理,坚持建设、使用、管理协同推进,安排专人加强日常运行管护,确保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杜绝“建而不管、建管脱节、管而不力”现象发生。健全公墓年检制度,实行台账管理,按县物价局定价标准收取服务费。充分发挥公益性公墓的社会效益,引导群众自觉主动将骨灰入葬公墓(骨灰堂),努力提高骨灰入葬公墓(骨灰堂)比例,提高殡葬设施使用率,杜绝新的散埋乱葬现象发生。加大对县殡仪馆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3.树立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以抵制厚葬薄养、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为着力点,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探索常态长效的措施和途径,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切实减轻群众经济和精神负担。着眼立规矩,制定好管用的村规民约,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常态开展监督检查、相互评议评价、给予激励惩戒,形成系统化自我约束机制。着眼抓示范,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先进模范带头作用,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带动形成“好人好事有人夸、坏人坏事有人抓、新风正气传得开、陈规陋习必须改”的生动局面。出台丧葬礼俗流程指引,指导基层按规定管理殡葬活动,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殡葬事业改革。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强殡仪馆、县级公益性骨灰堂(塔)、农村公益性公墓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火化炉环保改造,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鼓励引导群众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不搞水泥石材固化硬化的安葬方式。坚持因地制宜、标本兼治,采取集中搬迁、就地深埋、生态改造等方式,加大坟墓搬迁整治扫尾力度,坚决杜绝“三沿六区”新建公墓、新增坟墓,禁止“三沿六区”出现新坟,确保全面实现整治范围内无坟化目标。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综合运用政策宣传、思想教育、乡规民约、矛盾调处等多种手段,稳妥解决殡葬管理实际问题。

(五)中心工作有新提升,办事服务水平有提高

1.抓好慈善项目。做好我县慈善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救病难项目、暖床前项目。不断扩大慈善志愿者队伍,精心组织慈善志愿者结对帮扶。有效整合零散的、自发的、不固定的社会资源,探索建立社会帮扶支持体系,建立健全慈善助老长效机制。

2.扎实宣传贯彻《婚姻法》,依法规范办理婚姻登记工作。

3.流浪乞讨人员“人性化”救助。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权益。

4.落实《信访条例》,提升民政信访服务水平,维护民政对象信访权益。

5.常态化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落实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坚决打赢民政领域疫情防控阻击战

6.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严格财务规范管理运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制度,使民政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7.抓好社会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落实统战工作和党管人才、党管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8.抓好宣传文化思想意识形态工作。

    9.配合抓好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其他中心工作。


安远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