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完成验收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督察问题
安远县城镇污水处理厂于2020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执行一级A标准,工程暂未进行竣工验收,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扩容项目正在申请;污泥设备于2020年5月开 始同步调试,截至督察时已正常运转,污泥日产生量为5吨左右,均转运至垃圾填埋场。
二.整改情况
安远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于2020年7月完工并在2020年8月通过竣工验收;2.安远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已于2020年11月启动,2021年1月开工建设,2022年11月完工,并确定了运营单位。
三.验收情况
经核查,安远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通过验收;安远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也已完工并通过验收,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向赣州市安远县城市管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 年11月15日,共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