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发展问题。2024年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启动的第一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高度重视、全力推动,以划分区域方式,分期分批培训各城市相关工作负责同志。7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第三期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工作专题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的决策部署,解读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交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明确下一步工作任务要求,指导督促地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
2023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有利于缓解大城市住房矛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房地产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更好拉动投资消费、促进宏观经济持续向好。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消除城市建设治理短板、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条件、扩大内需、优化房地产结构。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愿望。一是推进项目开工建设。有关城市要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具体工作要求和需要注意把握的问题,落实好中央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土地、配套金融和税费优惠等支持政策。二是推动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要结合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坚持以需定购,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支持,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三是在保障性住房中全面开展好房子建设。要按照“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标准,打造“好房子”样板,宣传典型案例,推广优秀经验做法,让人民群众居住得更舒适、更便利、更美好。
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城中村改造的新路子。一是明确城中村改造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坚守城中村改造的初心,将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置于首位,优先在群众改造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开展实施,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的工作思路,真正做到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是妥善把握重点环节。实施改造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征收、净地出让的原则,切实保障好村民合法权益,落实好产业先行搬迁,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三是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各项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确保及时落实到位,推动城中村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理解把握相关政策文件,厘清更好推进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加强组织实施,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举措、更扎实的步伐推进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以及城中村改造工作,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讲好房地产转型新故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政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