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区设置脐橙临时售卖点的通告
为方便我县冬季脐橙销售,县城管局本着“便民利民、疏堵结合”的原则,拟在县城区设置7处脐橙临时经营售卖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营时间
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
二、设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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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设置售卖点位置 |
摊位数量(个) |
所属中队辖区 |
中队长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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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沿江西路欣山大市场新世纪临时棚对面 |
50 |
市场中队 |
欧阳晓文 15216105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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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富广场郭屋小区对面空地 |
10 |
新城区中队 |
胡迪 15344399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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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腾飞路洋垅段 |
10 |
城南中队 |
官铖18279459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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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云府1号摊位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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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迎宾大道城市客厅门口 |
10 |
产城新区中队 |
汪林茂15007079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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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版石大道万民超市侧边 |
10 |
新车站中队 |
孙杰15170185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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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龙泉西路东江大酒店对面 |
10 |
老城区中队 |
吴斌18370429287 |
三、相关要求
1.所有流动经营者需到指定的售卖点内经营,经营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售卖点;另外售卖点容纳数量有限,我局将根据先后顺序安置,原则上每人1个摊位,摊位规格3m*4m/个。报名需携本人身份证于2025年10月30日前直接联系各辖区中队长,如有疑问还可拨打服务电话:0797-3726712。
2.经营者要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不得占用快车道、盲道及绿化带等;不得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等进行揽客,避免噪音扰民;自行配备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果皮等垃圾,确保垃圾不落地,做到摊走地净。
3.如遇政策性调整,经营户需无条件撤离。
4.各摊点经营者要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 对不遵守上述规定,擅自在城区其它区域摆摊设点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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