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远县工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安远县工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安远县工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工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安远县工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安远县工信局是主管全县工业经济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并对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民营(非公)经济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发展民营(非公)经济的政策措施,制定本县有关发展民营(非公)经济的扶持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提出县域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进程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五)承担重点工业行业优势产业集群的培植和管理工作,推动全县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进产业集群式发展。
(六)承担全县的盐务行政管理职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属地行业安全监管职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监督监管职能。
(七)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组织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结合,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项目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先进制造业、信息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策划、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按规定权限备案、核准和审核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承担上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和审批的投资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九)承担全县工业节能管理和监察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县域工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有关管理办法和规定;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十)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工业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加强工业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建立和完善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研究提出扶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协调优化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十二)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十三)按照规定权限,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负责通信行业的协调工作。
(十四)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
(十五)研究提出县工业发展基金的年度预算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县工业发展基金安排、使用的具体意见,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淘汰落后产能、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清洁生产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等专项扶持资金(基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七)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安远县工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即安远县工信局部门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2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4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1人,行政在职人数7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4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5人,遗属人数6人。
第二部分 安远县工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安远县工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06.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万元;其他收入7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2.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安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06.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5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9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37万元;项目支出12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万元,资本性支出2.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14.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44.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1.52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68万元;资本性支出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安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3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1.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2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3.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37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1万元,资本性支出2.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安远县工信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安远县工信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5.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7.6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9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 月 31 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机关运行经费
2)立项依据: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为工信业务开展提供有利后勤保障
3)实施主体:安远县工信局
4)实施方案: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为工信业务开展提供有利后勤保障
6)年度预算安排: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为工信业务开展提供有利后勤保障。保障内设机构数量6个;经费支出合规性合规;各项支出支付及时率及时;工信事业服务保障性保障;干部职工满意度≥90%。
2.五上企业统计员津贴项目
1)项目概述:企业统计员津贴
2)立项依据:《安远县2023年企业入规和项目入库工作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安远县工信局
4)实施方案:用于鼓励企业统计员积极申报报表
6)年度预算安排:12万元
3.手工业联社未参保人员生活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手工业联社未参保人员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关于2023年调整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养老生活补助的通知》
3)实施主体:安远县工信局
4)实施方案:用于手工业联社未参保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6)年度预算安排:56万元
4.见习生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见习生工资补贴
2)立项依据:保障见习生工资福利待遇
3)实施主体:安远县工信局
4)实施方案:用于保障见习生工资福利待遇
6)年度预算安排:4.5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安远县工信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8.1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用于缴交在职干部职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指反映用于在职干部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