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字[2011]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县安监局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提升年暨政务公开提升年活动,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及时,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落实责任,公开有序。我局明确了各科室、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程序、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扎实,措施有效。一是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二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有序;四是结合部门实际,及时调整信息公开栏目;五是加强各股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六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自查和区政务公开办的网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明确重点,安全发布。重点发布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共监管信息等内容,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公开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结合,确保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安全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和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咨询和投诉情况
县安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安委办综合监管、调度、协调职能,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诉求和舆情反映。对咨询事项,我局认真对待,及时回复;2018年,无投诉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县安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为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安全保障。2018年,我局无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等有待改进的地方。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安全生产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安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