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县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45座“中型、小(一)型、小(二)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2025年万亩圩堤坝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防汛监督电话:0797-3732072
安远县2025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公示(1)
为进一步落实我县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我县2025年行政区域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45座“中型、小(一)型、小(二)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2025年万亩圩堤坝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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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2025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公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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