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和《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安监管三字[2015]71号)的要求,通过企业申请、评审组织单位组评,评审单位评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审核例会,安远县立华牧业有限公司、赣州市海尚科技有限公司、赣州市联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明南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工贸企业基本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单位见后),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9日之前将意见反馈到安远县应急管理局(电话:0797-3725111)。
1、安远县立华牧业有限公司,轻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有效期至2026年11月。
2、赣州市海尚科技有限公司,轻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有效期至2026年11月。
3、赣州市联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轻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有效期至2026年11月。
4、江西明南科技有限公司,机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有效期至202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