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以及《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等三个计划的通知》(赣市应急字〔2022〕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编制安远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及视察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2022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责任落实全覆盖、风险识别全覆盖、隐患整治全覆盖、宣传培训全覆盖、能力提升全覆盖”(1+5)总体部署,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县高水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先行区,深入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精心雕琢东江源头翡翠县,提供安全和谐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目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对列入县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监督检查100%全覆盖,实现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执法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整改率100%、事故隐患按期复查率100%、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100%、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率100%。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分级管控,聚焦监管靶心。根据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的要求,建立全县重点、一般监督检查企业名录库,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要求,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等内容。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在对重点监督检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对一般检查企业开展抽查;全面使用“互联网+执法”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确保执法工作管理、过程监控、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推送的全面与准确,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2.切实履职尽责,推进安全生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执法人员担当,严格落实“失职问责、尽职免责”规定。 开展常态化明查暗访,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及季节性、阶段性、区域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坚持“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方式,切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针对各行业领域典型监管执法案例,深入剖析内在问题,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举一反三地查实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情况,完善体制机制,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3.高效协同监管,优化发展环境。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局业务股室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行立案查处的,移送执法大队办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之外的线索和案件,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通过有序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聚力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扎实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为全县安全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三、监督检查范围
按照分级分类、属地监管的规定,国家和省、市、县要求应当由县局实施执法检查的企业,以及县局认为有必要列入本级监督检查的部分典型企业,列入县局监督检查范围。县局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含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全部纳入计划安排。在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整治、调研、巡查、考核、督查等非执法检查,作为其他行政检查,不纳入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监督检查应深入企业作业现场,其中对矿山企业和化工生产企业重点作业场所检查需全覆盖。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确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监督检查对象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
(一)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全县危险化学品企业;
2.非煤矿山:全县在生产矿山及长期停工停产后复工复产的矿山;
3.工贸等八大行业:金属冶炼企业。
(二)近3年内发发生过人员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上年度以来存在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情形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列入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
(五)列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名单,尚未解除惩戒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试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七)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监督检查分类
列入县局2022年监督检查计划的企业83家(具体名单见附表),其中,重点监管检查企业40家,一般监管检查企业43家。2022年监督检查计划按以下两种类别开展:
(一)重点监督检查
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由县应急管理部门实行全覆盖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由局执法大队同局各有关业务股室和在年初制定,可根据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制定或调整后,应及时公告。各股室根据监管的行业特点,并参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重点监管检查事项清单。由局执法大队实施,提高重点监督检查的频次,对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40家重点监管对象,每年至少实行一次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一般监督检查
一般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制定随机检查方案,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抽查的企业比例为纳入随机检查名录库企业总数的50%以上,抽查的检查事项比例为“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数量的50%以上,检查的频率为每年至少一次。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数量
纳入县局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监管股室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共5人。
(二)执法日测算
(三)总法定工作日( 750 个工作日)
1.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3×2-11
=250个工作日;
2.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监管人员数量
=250×5人
=1250个工作日;
其中:2022年全年总天数365天;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
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 588 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60 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40 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起数×事故调查人数×调查处理天数= 3 × 5 × 7 日= 105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件数×调查人员数×调查处理天数= 3 件× 3 人× 7 日=63 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次数×参加人数×执法天数=12 次× 5 人× 2 日= 120 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40 个工作日;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20 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60 个工作日;
9.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20 个工作日;
10.完成安远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种大检查和省市安委会督查): 60个工作日;
合计: 60 + 40 + 105 + 63 + 120 + 40 + 20 + 60 + 20 + 60 = 588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 330 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 15 个工作日× 5 人= 75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安排: 2 日/月×12月× 5 人= 120 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总安排: 5 人× 5 日= 25 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 60个工作日;
5.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规定,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总安排: 5 人× 10 日= 50 个工作日;
合计:75 + 120 + 25 + 60 + 50 = 330 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 429 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 1250 - 588 - 330 = 332 个工作日。
按检查每家企业至少派 2名监督检查人员,平均占用2个工作日(含复查等所需工作日)计算。2022年,全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检查企业数=监督检查工作日(332)÷〔参与每户企业监督检查人数(2)×所需工作日(2)〕=83家。
六、工作要求
(一)有效落实监管计划。计划执行的各有关股室和执法大队(简称计划执行单位,下同)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时段和季节特点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等实际,分解、细化年度检查计划,制定季度、月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实行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落实复查制度,及时督促企业按期整改隐患并完成销号;对计划执行情况,发现隐患数量及整改情况,下达执法文书、实施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分析,以此作为计划执行评估和调整的依据。
(二)严格规范监管程序。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规范程序、文明执法。严格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每次监督检查前,计划执行单位必须制定检查方案,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明确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内容和检查人员组成。严格遵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版)》要求,开展现场检查,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严格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并及时录入监管执法系统,形成执法闭环,规范执法活动,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开展“双随机”执法的要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平台进行计划申报,经法制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局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股要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年底对监督检查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改进不足。通过执法培训、执法比武、交叉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廉洁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执法与宣传双促进。以执法推进宣传力度、以宣传促进执法成效,把《行政处罚法》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充分释法说理,切实做到“监管有力度,执法有温度”,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水平。充分发挥好各类媒体和网络平台作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决定实施行政处罚的,要及时向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有关信息,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对查办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曝光,着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提升监管服务水平。要大力实施精准执法和差异化执法相结合,对安全基础较好的企业,实行承诺制度,减少执法频次,强化企业自律;对安全基础一般的企业,实行计划检查、随机抽查,督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执法情况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分析各监管行业领域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下步监督检查对象和监督检查事项;充分发挥专家专长,更多组织专家指导服务、远程“会诊”,“一企一策”帮助整改重大隐患,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双“一号工程”实施。
附件:1.县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县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
3.县应急管理局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
附件1
县应急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编码 |
主项名称 |
监管子项编码 |
子项 名称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检查内容(日常) |
检查内容(专项) |
备注 |
1 |
00250011 |
对烟花爆竹的监管 |
00250011060005 |
对烟花爆竹批发的行政检查 |
100% |
1次/年 |
1.是否取得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 |
1.安全设备管理情况 |
|
00250011060001 |
对烟花爆竹零售的行政检查 |
30% |
1次/年 |
||||||
2 |
00250014 |
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管 |
00250014060003 |
对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行政检查 |
50% |
1次/年 |
机构资质保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执行、检测检验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 |
机构资质保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执行、检测检验管理体系运行等情况 |
|
3 |
00250028 |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 |
00250028060004 |
对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0% |
1次/年 |
1.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1.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2.安全设备管理情况 |
|
00250028060006 |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0% |
1次/年 |
||||||
00250028060002 |
对尾矿库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0% |
1次/年 |
||||||
4 |
00250031 |
对危险化学品 经营的监管 |
00250031060004 |
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政检查 |
50% |
1次/年 |
1.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订情况 3.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7.安全警示标志管理情况 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1.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2.安全设备管理情况 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6.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7.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8.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情况 9.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执行情况 10.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
|
5 |
00250032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监管 |
00250032060002 |
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政检查 |
50% |
1次/年 |
1.生产企业检查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执行和适时修订情况 3.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 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实施及档案管理情况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档案情况 7.安全警示标志管理情况 8.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1.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2.安全设备管理情况 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7.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8.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9、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执行情况 10.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情况 11.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
|
|
00250030 |
对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 |
00250030060011 |
对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50% |
1次/年 |
1.安全投入及劳动防护用品经费、安全培训经费保障情况 |
1.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7.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8.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组织人员设置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质配备情况 9.吸取事故教训,督促并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
|
00250030060021 |
对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50% |
1次/年 |
||||||
00250030060005 |
对机械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50% |
1次/年 |
||||||
00250030060002 |
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50% |
1次/年 |
||||||
00250030060022 |
对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50% |
1次/年 |
||||||
00250030060019 |
对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50% |
1次/年 |
||||||
00250030060016 |
对一般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50% |
1次/年 |
||||||
00250030060020 |
对轻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50% |
1次/年 |
||||||
00250030060012 |
对建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50% |
1次/年 |
||||||
00250030060018 |
对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100% |
1次/年 |
附件2
县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
(共40家,实行全覆盖检查)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领域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江西玄武岩有限公司 |
非煤矿山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2 |
安远县园岭矿业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 |
赣州红砂岩石材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4 |
安远县龙布镇滴啦水采石场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5 |
安远县镇岗涌水采石场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6 |
安远县孔田镇大围石壁窝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7 |
安远县园岭矿业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8 |
安远县园岭矿业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9 |
安远县明兴新型墙体建材有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0 |
安远县松远林业化工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11 |
安远县欣山镇佩明汽修氧气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2 |
安远县天心社会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3 |
安远县凤山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4 |
安远县版石安信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5 |
安远县双芫昌顺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6 |
安远县车头诚信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7 |
安远县长沙加油站 |
危险化学品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1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城西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9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县城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0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大胜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1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东江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2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九龙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3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分公司孔田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4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版石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5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天心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6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龙布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7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鹤仔加油站 |
危险化学品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28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三百山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9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镇岗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0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新龙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1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重石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2 |
赣州赣源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寻全高速安远服务区南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3 |
赣州赣源高速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寻全高速安远服务区北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4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安定高速安远三百山服务区南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5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西赣州安远石油分公司安定高速安远三百山服务区北加油站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6 |
安远县东江烟花爆竹专营中心 |
烟花爆竹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37 |
赣州科力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工贸行业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38 |
江西明达功能材料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9 |
江西金翔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40 |
安远县万年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附件3
县应急管理局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
(共43家,实行双随机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领域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江西荣晖电子有限公司 |
工贸行业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2 |
江西惠美兴科技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 |
安远伟嘉电子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4 |
安远县美景电子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5 |
安远县鑫富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6 |
安远秦旭科技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7 |
江西伽盛电子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8 |
海韵电子(安远)有限公司 |
工贸行业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9 |
江西德尔诚半导体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0 |
江西明南科技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1 |
江西亿顺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2 |
赣州得辉达科技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3 |
科迪科技(赣州)电子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4 |
安远县众视界电子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5 |
赣州科盛旺科技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6 |
江西兴原星科技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7 |
安远明达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工贸行业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18 |
江西日之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19 |
高美(安远)电子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0 |
江西优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1 |
江西新永明玩具制造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2 |
安远县城投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3 |
赣州惠盛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4 |
赣州红砂岩石材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5 |
安远农夫基地果业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6 |
安远县橙皇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27 |
安远县天华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8 |
江西三百山果业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29 |
江西微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0 |
安远县鑫富晶电子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1 |
盈福(江西)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2 |
赣州市育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3 |
安远县华燃天燃气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4 |
安远县圣邦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5 |
江西和鑫成科技有限公司 |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36 |
安远佳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7 |
安远鸿嘉盛科技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8 |
安远鸿嘉盛科技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39 |
赣州长鑫农林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40 |
安远富田鞋业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41 |
赣州联丰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42 |
安远大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
43 |
江西省安远润泉供水有限公司 |
执法大队 |
视情与属地乡镇及县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合检查 |
2022年度防灾减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
为持续深化我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落实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监管执法职责,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根据《防汛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和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防灾减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安远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防灾减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县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立足“两个根本”,通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应急管理领域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应急管理领域安全风险,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为安远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
围绕“1+5”工作机制,通过编制实施年度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监督检查计划,指导我局负有执法职能的内设机构及执法人员,依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法律、法规和标准,精准实施监督检查,切实督促被监督检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严惩各类防灾减灾救灾领域违法行为。同时,对照全县应急管理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履行应急管理部门在森林防灭火、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地震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职权。
三、监督检查计划
2022年度我局从事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监督检查的监管股室共有3个,防灾减灾救灾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上级安排或监管工作实际,以专项监督检查为主,各监管股室根据人员、时间、监督检查对象和内容等情况,可以单独开展也可以联合其他监管股室或其他部门单位共同开展。
(一)防汛抗旱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
1.安远县东风水库(上半年)
2.安远县蔡坊水库(下半年)
监督检查内容:
1、防汛责任人落实情况,度汛方案、应急抢险预案;
2、是否张贴五个责任人公示牌;
3、抢险队伍、防汛物资等度汛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抢险备料是否达到基本要求(袋类(条)150,砂卵石(方)50);
监督检查方式:会同县水利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二)森林防灭火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
1.安远县国有林场:葛坳、龙布、国有林场(上半年)
2.三百山镇(下半年)
监督检查内容:
1、森林经营管理单位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防灭火责任网格化管理是否更新;
2、防火宣传教育是否入户,禁火令、宣传标语是否张贴到位;
3、“五个禁止”是否实行,隐患排查是否到位,重点林区入口是否设立劝导(检查)站,护林人员是否履行巡山职能(检查巡山app);
4、半专业扑火队扑火技能、安全培训,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30人以上)、扑火物资储备等应急救援准备情况;
5、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与演练;
6、重点防火期是否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监督检查方式:会同县林业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三)地震地质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范围和对象:2021年10月至2022年10月审批、新开工建设的重大工程,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及一般建设工程。上半年、下半年各进行一次。
监督检查内容:对建设施工单位是否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是否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或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建设单位需提供建设项目安评报告或审批意见书,结构设计图、设计说明文本、施工图审查意见、工程监理登记等相关图件资料供查阅。
监督检查方式:
1、通过资料查阅、现场调查等方式,对规定时间内审批、新开工汇总工程项目数量,根据实际随机抽取10%以内确定检查对象。
2、配合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四)救灾和物资保障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对象:对2021年度已下拨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责任乡(镇);
监督检查内容:
1、对责任乡(镇)是否存在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情况;
2、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是否及时足额拨付以及发放是否符合规定程序、资金发放数额是否符合规定标准、资金使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开展绩效自评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方式:单独或会同局人事财务股等股室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防灾减灾救灾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既是履行应急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的应有之义,对于规范和促进应急管理领域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主动加强相关法规政策、执法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执法水平,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得到有效实施。
(二)切实规范执法。各股室在开展监督检查前要参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文书样式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包括被检查对象名称、地址、联系人、检查时间、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信息),开展监督检查时要亮证执法,检查完毕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于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予以查处,对于其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进行处理,落实执法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服务。各股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结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充分释法说理,说清阐明相关法律依据和救济途径,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增强社会公众的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和水平,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022年度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督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确保全县应急管理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序完成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动有效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安远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县应急管理工作“1+5”总体部署,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实施严格精准的执法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质量和执法效能“双提升”,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执法监督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和实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计划,聚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动,强化全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念,从严从实从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落实执法闭环管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切实解决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和“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等执法“宽松软”问题,确保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动“六个100%”目标完成,推动我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地。
三、主要内容
(一)执法制度建立情况。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其他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时限,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执法情况以及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等。
(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情况。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和执行安远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三)现场执法检查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授权对执法权力清单内事项开展执法;规范执法行为,聚焦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运用“互联网+执法”等系统线上执法,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按要求下达执法文书等。
(四)案件办理情况。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
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等要求查办案件,落实告知、听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制度规定,并将典型执法案例按要求报送等。
(五)行刑衔接情况。执法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等。
(六)作风纪律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开展执法工作。
(七)队伍建设情况。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经费保障,配备执法装备并进行使用与管理;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要求,定期对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考核等。
(八)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按照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健全工作机制,分阶段组织开展业务大培训、示范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比武、案卷评议活动等情况。
四、执法监督计划
围绕安全生产基本盘,编制并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集中行动,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案件评议、执法比武、示范执法等形式开展执法监督;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力促形成职责理顺清晰、水平规范高效的执法体制机制。具体执法监督计划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股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监督计划的编制实施、统一调度等综合性工作;各有关监管股室负责各自监管领域内的执法监督具体工作,在进行监督检查、督导调研、明查暗访等工作时一并开展执法监督。
(二)健全监督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执法监督计划;在开展执法监督时要做好谋划部署,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特点,探索相应执法监督方式,量化目标任务,实行挂图作战,提高执法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提升监督效能。对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县局有关股室和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规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或《行政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列明有关依据,责令依法改正,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结合执法集中行动有关要求,定期对我县应急管理系统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压实责任,并将通报情况纳入 2022 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
附件:2022年度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附件
2022年度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计划
序号 |
工作事项 |
时间 |
备注 |
一、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示范执法活动 4次 |
|||
1 |
会同局执法大队开展非煤矿山领域监督检查及示范执法 |
一季度 |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股牵头,联合执法大队 |
2 |
会同局执法大队开展危化领域监督检查及示范执法 |
二季度 |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股牵头,联合执法大队 |
3 |
会同局执法大队开展工贸领域监督检查及示范执法 |
三季度 |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股牵头,联合执法大队 |
4 |
会同局执法大队开展烟花爆竹领域监督检查及示范执法 |
四季度 |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股牵头,联合执法大队 |
三、对18个乡镇、城市社区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巡查4次 |
|||
1 |
对18个乡镇、城市社区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含执法监督) |
一季度 |
安委办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 |
2 |
对18个乡镇、城市社区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含执法监督) |
二季度 |
安委办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 |
3 |
对18个乡镇、城市社区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含执法监督) |
三季度 |
安委办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 |
4 |
对18个乡镇、城市社区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含执法监督) |
四季度 |
安委办牵头,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 |